滥伐自家林木也违法!
【案情简介】
城北区村民景某某于2021年1月2日在以树木遮挡大棚阳光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口头砍伐申请后,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承包地旁本人栽植的4棵青杨树。
【调查与处理】
经市林草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及西宁市林业勘察设计院鉴定被伐树木的根径分别为:52cm 46cm 50cm 46cm。被采伐树木的活立木蓄积量为4.673立方米。经西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滥伐林木价值为1809.94元。景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涉嫌滥伐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拟对景存德给予如下处罚:
1、责令补种砍伐林木1倍的树木4棵;
2、缴纳罚款5429.82元(1809.94元×3倍=5429.82元)。
【法律分析】
滥伐林木的行为,即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无证滥伐”的行为。主要是指“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而任意采伐的行为”,即所谓没有经有关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权批准采伐的主管部门(比如铁路部门对护路林有批准权)的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而擅自砍伐单位和本人所有或所管理的林木。二是“有证滥伐”的行为。是指“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或本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即所谓虽有有关部门批准采伐并核发的采伐许可证,但违背了许可证上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和方式等进行的采伐行为。
本案中,景某某未办理采伐许可证,但其砍伐的4棵青杨是其承包村集体土地本人栽种的,因此4棵青杨是其本人所有,即为“无证滥伐”行为。
【典型意义】
该案典型意义在于:本案在群众中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也促进了行政执法办案与生态恢复的良好结合,促进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自然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对林业资源予以相关的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伐林木。即使是在自留山、自留地内采伐,也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部门的批准许可,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或者虽领取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法条链接】
根据2019年1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第七十六条 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信息来源: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