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熙攘的人群、热气腾腾的小吃是很多人心里的城市“烟火气”。近日,昆明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2月31日前,昆明市主城区“相对禁止区”和“引导区域”内,个体商户、连锁企业,经申请同意可利用自营门面、商铺门前区域,开展店内商品临时外摆销售。
■政策速览■
临时性商业活动
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具备商业活动场地空间和条件的市场主体,确有经营需求,可申请搭建稳固安全的临时商业活动建(构)筑物,用于商品展示、促销、夜市、群众性文化体育等经营活动。
选址要求:不占用农用地,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出行,不在“绝对禁止区域范围”。
申报要求: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期限7天内,由街道办事处批准;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期限7天以上1个月以内,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区城管部门批准;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跨区连锁经营,或期限1个月以上的市场主体需向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市商务局报备,经研究后由指定辖区审批。
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申报资料:申请书、平面布局图、紧急疏散示意图、安全承诺书〔临时商业促销建(构)筑物搭建安全,消防措施,声光、油烟扰民防治,市容秩序管理,现场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等方面承诺〕。
商业外摆
餐饮企业需设置防油地胶垫
昆明市主城区“相对禁止区”和“引导区域”内,个体商户、连锁企业,经申请同意可利用自营门面、商铺门前区域,开展店内商品临时外摆销售。
外摆要求:商品需合理设置外摆区域、施划商品外摆标线、明确外摆商品种类、规范外摆货架设施,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允许商业外摆时段;餐饮企业确需占用门前场地外摆的,必须设置防油地胶垫,做到摊撤地净;有条件的餐饮企业、酒店、饭店应尽可能对外摆区域进行美化、绿化、亮化,设置有一定档次,有艺术效果的围挡或绿植围栏,营造良好的外摆和就餐环境。夜市烧烤摊点外摆不得露天烹制,确需现场加工的,必须配备和采用油烟隔离装置。临时外摆摊点应做好“门前三包”,不得影响消防安全、交通秩序,防止污染环境卫生,油烟、噪音扰民等。
外摆时间:餐饮企业不得超过22:00。大型酒店、饭店外摆早点摊位不得超过上午10:00。
日常管理
合规占道经营不列为网格案件
除了临时性商业活动和适度商业外摆之外,《通知》还明确,支持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市场主体利用自有空间、断头路、待开发闲置用地、集体经济自留建设用地,分区域、时段,设置有档次、有品位,聚集人气和商业气息的精品夜市、星光夜市。
对于这些行为的日常管理,《通知》明确,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实施“轻微免罚”制度,聚焦市容环境秩序管理领域,初次违法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弹性措施实施期间,经批准并按要求规范经营的商业促销、店铺外摆、精品星光夜市等活动不再作为城市管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网格案件进行立案、派遣和督办。
■记者走访■
“有限占道”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适度商业外摆一定程度上可以让城市充满“烟火气”,也能让商户在更大的经营面积上获得更多收入,但要让这些人性化的措施不给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带来更大的负担,更多考验的是基层治理的能力。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昆明市官渡区明通路社区就在永善路、永康路两条路探索商户特定时段“有限占道经营”的模式。允许商户在7:00-9:00、10:50-13:00、17:00-18:30这3个时间段“有限占道经营”。
2月28日下午4点多,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走访了这两条“有限占道经营”的道路。在不允许外摆的时间里,商户要么把桌椅收纳进店内,或者放在临行道树的旁边。到了可以外摆的时间,商户都有序地将桌椅摆放在行道树中间的空地上,或是贴着店铺门口一侧,为行人行走提供了充足的空间。
“对于我们这种本身位置比较小的门店来说,五六个人就把店里都坐满了。这时候再来人的话,人家就只能站在路边,大多数都不愿等,就直接走了。”一家奶茶店的店主告诉记者,社区尝试“有限占道经营”之后,自己在门口多摆了两张桌子。“有路过的行人,就会想着休息一下、坐一坐,也就自然会来购买店里的商品了。”
永康路一家小吃店的店主表示,自己家的店铺没有座位,大部分时候都是以外卖为主。“我们很多客人都是周边的上班族,多摆两张桌子其实对营业收入影响不大,但肯定是方便了很多。”店主说,有了桌子之后,自己其实更在意店铺的形象。“顾客用餐离开后,我们马上就清理。每天营业结束后,我都会用水清洗门前道路。店面环境卫生不好,别人看着不舒服,我自己也不舒服。”
五方联动
商户参与基层治理热情提高
“永善路、永康路因为道路狭窄、人流量大,商户占道经营的情况屡禁不止,导致路面环境卫生脏乱差。再加上道路围栏的阻隔,无序占道经营还严重阻碍道路通行。”明通路社区党委书记翟小冲介绍,在充分了解商户的需求基础上,明通路社区开始探索“有限占道经营”的工作模式,通过给商户发放工具包、签订责任书等方式,要求商户在“有限占道经营”期间,对门前卫生、绿化、秩序自己包保。
为了提高商户自我约束的能力,社区将两条路分为9个段,从72户商户中推选出了2个路长、9个段长,对占道经营秩序和卫生环境进行管理。同时,由社区、城管、市场监管3个部门,周边群众代表、党员代表等五方共同联动,定期对商户经营情况进行评比。
“每个月段与段之间进行评比,每个季度路与路之间进行评比。对评比结果特别差的商户,我们会取消临时占道经营的权限。”翟小冲说,从去年11月开始探索到现在,还没有商户受到过这样的处罚。“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商户在‘有限占道经营’的探索中,经营收入都更高了,所以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提高了很多。”
提升城市“烟火气”,昆明商户可申请临时外摆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孙琴霞 实习生 张湫鈺 摄影报道
一审 杨茜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袁熙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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