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火龙舞),河南省孟州市的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火龙舞起源于商周时期。汉武帝期间,龙台村火龙舞于五龙庙前参加祭祀乡赛活动,处于鼎盛时期。孟州火龙舞的表演一般在春节期间的正月十五、十六两天,祭祀场所一般选在五龙庙,“火龙”造型古朴奇特、好像麒麟,表演动作惊险,招式丰富,气势宏伟,呈现出人在龙中舞、龙在火中飞的气势场景。
2011年5月23日,河南省孟州市申报的“龙舞(火龙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Ⅲ-4。
龙台村当地民间传说,隋炀帝年间,天下大旱,民不聊生,唯独五龙庙周边依然鸟语花香,万物茂盛,庙内祥云缭绕,紫气升腾。隋炀帝生怕“五龙神威”压了他的“天子龙威”,便下令用铁链将庙内的五色巨龙紧锁在“锁龙柱”上。从此,五龙庙周边旱灾频频,百姓们穷苦不堪。龙台村民为烧毁锁龙柱,特意制作了五条“喷火龙”,在农历“二月二”(龙抬头)那天,在锁龙柱旁举办舞龙祈雨盛会。届时,五条火龙同时喷火,将锁龙柱一举烧毁后,天降喜雨,百姓们重新过上美好生活。从此节庆期间表演“五色火龙舞”成为当地风尚习俗。
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孟县志·金石文》记载,在汉武帝时期,龙台村的五龙庙前的祭祀乡赛活动中已有火龙舞。而且在五龙庙前有一通元代的石碑,碑文记载,“自汉中兴,著名人民更递绵绵展祭,迄今不绝”“咸称乡赛之神龙也”。汉武帝即位之初,博士董仲舒为汉武帝谏言献策,其中上表一书为《春秋繁露》,建议舞龙祈雨,造福天下苍生,并把春夏秋冬各季祈雨舞的龙的颜色、长度和舞龙人的服装都作了规定。
来源:恩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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