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比了一下新印发的考核规定和2014年12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增加,有减少,也有调整,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考核原则
二、考核方式
三、分级分类方式
四、考核标准
五、优秀等次比例
六、考核等次建议
七、不合格是否续聘
八、休假超过半年规定
九、受处分的规定
十、规定新增加的内容
目前正值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期间,新印发规定的调整,会影响到近期考核工作、特别要注意的,一是对休假超过半年,是否参加考核,原来执行的是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现在要求参加考核,不定等次。二是明确了女职工休假超过半年,要求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三是对聘期考核不合格是否续聘,原来是可以不续聘,现在是一般不续聘,有特殊情况再申请,一词之差,要求完全不一样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