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们法律意识淡薄,做了这么久的生意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以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呢!感谢你们耐心的辅导和热心的服务,税务部门现在的执法真的是越来越贴心了。”近日,安顺市西秀区某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经理在缴纳了税款后,对安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优质服务连连称赞。
原来该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经营电力器材的企业,去年其在生产经营期间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购入一批钢材,但该笔交易取得的2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却显示为天津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取得上述发票后于当月认证抵扣了税款;按照规定应该对该公司已抵扣的税款定性偷税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可检查人员最初与该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在约谈过程中,他们并不认可和理解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认为其购进钢材是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应该可以进项抵扣没有问题。在详细了解问题后,检查人员主动上门与该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面对面的沟通、心贴心的交流、手把手的辅导,从“税收法律法规”到“税务稽查办案程序”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的列出了该公司涉税违法事实以及税务处理处罚的法律依据,讲事实、摆道理、释法理,现场解答了该公司相关人员心中的疑惑,并有的放矢地开展税收政策宣传,为其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税收知识课。“都怪我们以前不懂,公司一定及时改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避免下次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负责人听完税务人员的讲解后感慨地说道。
作为贵州省税务局“说理式执法”的试点基层单位,安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从说理式执法范围、规范执法文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等方面入手,将“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的执法理念融入到稽查执法各环节,让曾经冰冷生硬的“执法文书”转变成利民便民的“税法宣传课”,让过去高度程序化、强制性的执法过程转化为倾听式、劝导式、说理式柔性执法,让执法过程变得有理有利有节,让纳税服务有态度有气度更有温度。(杨胜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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