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两只船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轻则身败名裂,重则家破人亡。搞不好自己还得进监狱,今天要说的这起案件,便是因为脚踏两只船引发的一出悲剧。浙江阁楼藏尸案:少女为结婚将男友杀害,发现时已成一堆白骨。事情要从一次突发奇想的打扫说起,家住宁波慈溪童家村的徐某,1994年在当地建成了一栋三层的小洋房。
另外在三楼之上,还设了一个阁楼,三层的房子完全够一家人居住的。所以建成没多久,里头堆了杂物之后,徐家人便再也没进去过。一直到2006年3月的一天,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来打扫一下阁楼。没想到在打扫的时候,忽然发现阁楼里有个没见过的箱子,打开一看发现是一副穿着鞋的小腿骨。
骨头看起来特别奇怪,不像是动物的骨头,反而像是人的?这可把老两口吓了一跳,急忙报警,正是这一根骨头牵扯出一桩尘封多年的情杀案。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勘查,发现木箱里放着人体下肢骨,底下还有一把刀。随后又对整个阁楼进行了一次仔细的检查,又找出几袋分别装有头颅和人体躯干的编织袋,也不知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死者已经完全成了白骨,后经法医鉴定,其死亡时间至少超过十年。凶手显然是杀害死者后又进行了碎尸,死者身上的衣服也已经腐烂不堪,不过通过上面参与信息、技术手段等。依然分辨出,这衣服是当地的一家品牌,口袋中还有一张身份证、一张名片。上头写着的姓名是:胡建明,难道死者就是胡建明?
经查,胡建明也是当地人,在十年前便已经失踪了。警方将尸骨与胡建明的父亲进行了DNA比对,确定这具骸骨,确实是胡建明本人。根据其家人提供的信息,十多年前,胡建明曾交过一个女友。两个人的感情非常好,但还没等到结婚那一步,便听说女方要与他人结婚。失踪当晚,他特意去找了女友,询问与他人结婚事宜。
这一去便再也没回来,其女友声称两人大吵了一架,他便摔门离开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女友联系胡建明家人,说胡建明联系过她。表示自己因分手太过伤心,决定南下广州打工,等挣到了钱再回来。胡家人与女方关系很好,并未有过多怀疑,且时不时就有胡建明的消息传来。可等到后来,胡建明却没有了一点儿消息,胡家人万没想到他早就死了。
信息与其说是胡建明传出来的,不如说是女友故意散播出来的,而胡建明的这位女友正是阁楼主人徐某的女儿徐丹。2006年的徐丹是当地教育局的一名职员,育有一个九岁大的孩子,可谓是事业有成、家庭幸福。谁都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女人,在十年前杀害了男友胡建明。徐丹与胡建明那是青梅竹马,读书时候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无奈徐丹后来变了心。
另找了结婚对象,这并未告知胡建明,他直到案发那天才知道。胡建明不甘心多年的恋情如此结束,遂前往徐家威胁徐丹,说她如果嫁人自己就要吞安眠药自杀。徐丹或许是怕他真毁了自己的婚事,竟然生出了杀心,哄骗着他喝下混有安眠药的水。随后用电话线将其勒死,再分尸藏于阁楼,本来尸体是散发了味道的。
徐家与邻居也闻到了这异味,不巧的是附近有个臭水沟,上游饭店清洗的鸡鸭内脏、污血都会冲到这儿。所以都以为是臭水沟发出的腐烂臭味,也就没有怀疑,后来尸体变成骨骼。气味便消失了,大家也就不再放在心上,一直到胡建明遗骸被发现才想起这么一回事。不得不说,这桩案件也实在是令人唏嘘,徐丹既然决心不跟胡建明结婚了。
就应该跟他说清楚,而胡建明也不该因为情伤,便威胁对方要自尽。感情这事,又岂能勉强、威胁,一别两宽后各生欢喜或许就没这档子事了。不管如何,徐丹的行为都触犯了法律底线,无疑是犯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案中,徐丹不光故意杀人,还将其碎尸藏在自家阁楼内。又装得若无其事,哄骗胡家人,安然结婚生子。杀人动机卑劣、情节严重,故法院依法判处徐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30.7万元,一审判决后,徐丹不服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审后作出终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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