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在鹅厂的朋友,在病友群里和病友因琐事吵架,被对方威胁要把他的疾病情况举报给鹅厂HR,对方知道鹅厂的高压线举报邮箱,估计也是互联网同行人。
更要命的是因为那是病友群,大家彼此会交流信息,对方知道我朋友的姓名地点甚至还有病例截图(发在群里了没有打码)。虽然过程中我朋友也没做错什么,肯定是没有违反高压线的,鹅厂员工身份也是无意间被对方得知。
可是他的身体情况要是被HR得知,毫无疑问就会进下一批毕业名单了。有什么应对措施呢?
人心不古啊,楼主还能遇到这种奇葩,一时间无语了,。不行就报警吧,不能怂。怂就被人拿捏一辈子!
因为生病了精神资本家会担心病人成为公司的累赘,平时经常跑医院请假拖项目进度,甚至考虑会不会传给别人,然后找各种理由逼走病人。
这个世上最可恨的不是权贵者对百姓的剥削,而是百姓间互相批斗的看不得别人好!
好多人不是同情,不是愤慨,而是好奇,甚至是言语中伤,脉脉上人品真的差,或者说,生活压力太大,找个地方宣泄? 我觉得直接保留证据,报警,再一个,貌似,因病被公司辞退,公司需要证明,员工确实无法继续工作,否则不可以辞退,所以建议另外咨询一下律师,其实这件事吧,往好了看,我觉得这个病友的恶意之举,也间接的提醒了楼主的朋友,应该去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政策!
唉,遇到这种烂人,确实很无语。加油,别和他们再联系了,换个圈子。不一定是和病友,可以是其他的。换个心态和圈子!
发现这里恶意的人挺多的,动不动就性病,爱什么的,我就说一个病,癌症,前期死不了,靠放疗和化疗,人能够抗的,病期靠前身体能抗,死也要扛着上班!
既然是病友群,那就尽量也了解对方的信息,比如叫什么,可能什么公司,大不了也举报,以牙还牙。
至于对方,以后凡事不要回应了,病人还这么大火气;如果对方举报,自己可以不承认,凭什么他说是就是啊! HR也不可能强制去体检吧!
法律有规定,《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带病上阵,相互伤害!大环境都如此烂了,同为草民何必呢!但是大环境就是这样,企业要生存,大家也要生存,相互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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