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上》9.6
原 文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
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1),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2)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3)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4),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5)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而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6)未立,外丙(7)二年,仲壬(8)四年,太甲(9)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10)。三年,大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毫(11)。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孔子曰:‘唐虞禅(12),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译 文
万章问道:“有人说,‘到禹的时候,道德衰落,天下不传给贤人而传给儿子。’有这样的事吗?”
孟子说:“不,不是这样。天要传给贤人,就传给贤人;天要传给儿子,就传给儿子。从前,舜把禹推荐给天,十七年后,舜去世,三年之丧结束,禹前往阳城回避舜的儿子,天下百姓都跟随他,就像尧去世后百姓不跟随尧的儿子却跟随舜一样。禹把益推荐给天,七年后,禹去世,三年之丧结束,益前往箕山北面回避禹的儿子。朝见天子、诉讼的人不去见益而去见启,说:‘这是我们君主的儿子。’歌功颂德的人不歌颂益而歌颂启,说:‘这是我们君主的儿子。’尧的儿子丹朱不成器,舜的儿子也不成器。舜辅佐尧、禹辅佐舜,经历的年岁长,施予百姓恩泽的时间久。启很贤明,能恭敬地继承禹的德行。益辅佐禹,经历的年岁短,施予百姓恩泽的时间不长。舜、禹、益辅佐天子时间的长短,他们儿子的好坏,都是天意,不是人力所能左右的。没有谁去做却做到了,这就是天;没有谁去找却来到了,这就是命。一介平民能拥有天下,他的德性一定要像舜、禹,而且要有天子的推荐,所以孔子就没能拥有天下。继承上代而拥有天下,天如果要废弃,一定是像桀、纣那样的君主,所以益、伊尹、周公就没能拥有天下。伊尹辅佐商汤称王天下,商汤死后,太子大丁没有继位就死了,他的弟弟外丙在位两年,仲壬在位四年,大甲破坏了汤的典章法度,伊尹把他流放到桐邑。三年之后,大甲悔过自新,痛改前非,在桐邑修养仁德,努力行义,再过三年,能虚心听取伊尹的教诲,这样就又回到亳都做天子。周公不能拥有天下,就像益在夏朝、伊尹在殷朝的情况一样。孔子说:‘唐尧、虞舜实行禅让,夏、商、周实行世袭,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
注 释
(1)阳城:在今河南登封县境内。
(2)益:伯益,传说中嬴姓各族之祖,因助禹治水有功,被选为继承者,后为禹子启所杀。
(3)箕山:在今河南登封市东南。
(4)启:禹的儿子。禹死后,他杀禹指定的继承者益而继位,从此确立了传子制度。
(5)丹朱:传说中尧之子,名朱,封于丹。传说他傲慢荒淫,尧因禅位给舜。
(6)太丁:汤的长子。
(7)外丙:太丁的弟弟。商人传位常常是兄终弟及,据《史记·殷本纪》记,商汤王死,太子太丁未立即死,弟外丙立;帝外丙死,外丙弟仲壬立。
(8)仲壬:外丙的弟弟。
(9)太甲:汤的嫡长孙,太丁之子。
(10)桐:地名,在今河南偃师县附近。
(11)亳(bó):地名,商汤的国都,故址在今河南商丘县北。
(12)唐虞:相传尧建立的朝代叫“唐”,舜建立的朝代叫“虞”。禅:禅让。
01
本期解读
本章继续讨论禅让。万章引时人的话,“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说明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传贤是比传子更好的制度,传贤不能实行,是由于道德衰落的缘故。孟子则认为,既然天下的所有权属于天,而天又是根据民意行事的,那么,“授贤”和“传子”就不是绝对的,而是根据民意的变化而变化。当初舜让国于禹,舜死,天下之民皆从禹,所以就禅让;后来禹让国于益,但禹死,天下之民从禹之子启,而不从益,所以就传子。可见,禅让与传子只是外在形式,并非主要的。真正重要的是行王道、仁政,得到天下民众的拥护,所以说:“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孟子此论应是在燕王哙禅让失败后的特殊情况下所发,意在调和禅让与世袭的矛盾。但从儒学内部的发展来看,“天下为公”与“选贤与能”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天下为公”、权力公有是价值理念,选贤与能、实行禅让是制度设计。否定了选贤与能、实行禅让,“天下为公”、权力公有也就无法真正体现和保障,成为流于形式的口号。
本章关于天命的论述也值得关注,一般而言,孟子的天具有主宰天、义理天、命运天、自然天等不同含义,这些不同含义之间又具有一定的联系,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做出分析、判断。孟子认为舜的王位是“天予之”,此天显然应该是主宰天,即人间的最高主宰。但孟子有时也将非人力可以抗拒的力量称为天,“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似乎并没有一个主宰者在发号施令,但又确实存在着一种人力所无可奈何的力量,它作用于每个人身上,使其表现出不同的人生际遇,这种力量就是天,落实到个人就是命。举例来说,一个人在位时间的长短,其后代的贤与不肖,这些都是天,不是人力可以决定的。孟子“莫之为而为者”的天是一种命运天,主要是指人力无法抗拒的客观形势以及偶然性等等。由于这种天的作用,传贤抑或传子就不是绝对的,而是充满了偶然性,需要根据时势的变化做出调整。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