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关监管场所设施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采招2022-203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关监管场所设施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277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1.招标范围: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关监管场所设施升级项目是针对码头内部监管点位存在的监控盲区问题,重新合理规划相关监控点位位置和设备选型,不同的监管区域根据监管要求,配备合适的视角和视距的摄像机、镜头以及综合传感系统。实现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无死角、无盲区的覆盖,满足海事单位监管的监管要求。
2.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181号。
3. 交货期:合同生效签订后1个月将全部设备材料交到现场,1个月内安装完毕。
4. 质保期:设备正式投运后1年(摄像机必须支持原厂3年质保)。
5.最高投标限价:27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关监管场所设施升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关监管场所设施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5.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职;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1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发送如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文件。
5.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文件。
6.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职承诺书 ;
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文件;
8.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证明文件 ;
9.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凭证(请扫描附件二维码进行支付)。
注: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 1057 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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