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幸运中头等奖,商家不承认称中奖无效。见过耍赖耍的这样理直气壮的人吗?女子称:说话不算数,你们商家还讲理不?( 案例来源:杭州日报 )
河南郑州,一个美食城为了吸引顾客,在店内搞起了活动。到店充值后可以参加抽奖。有个女士一下子得了一等奖,她奖品是一辆电动车。但没想到美食城老板翻脸不认账,说转盘上的指针有问题。本来指针是向上的,但是你一转,指针就向下了。这样找借口,真的合适吗?
旁边一个大哥看不过去了,说:你的工作人员都在场看,没有调整。我前面的其他人,也是这样做的,他们的奖项也都兑现了。你为什么不给人家兑奖?你这不是耍赖吗!谁知道老板竟然指着工作人员说,他不是我们的人,我不认识他,这里是我主持全场。如果我没看见,那就不算数。你可以再摇一次。为了拒绝领奖,该员工被直接当场开除了。
旁边人都说:“如果送不起,就不要搞这种活动。我们不缺你这个电动车。”老板直接承认了,这个转盘,有设定胜率的程序。根本不会让人抽到头等奖。最后,女子干脆把充值的钱退了,直接走了。
这件事在网上传播后,今天有了最新的后续。据九派新闻的消息称,该公司工作人员说,这里面是有误会。不知道是谁动了抽奖的装置,导致抽签不准,所以起了争执。最后老板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把中奖的电动车给了那位女士。
一,商家的行为如何认定。
根据美食城老板的说法,这个抽奖装置是他们调过的,不会有人中头等奖。女子中了头奖,是有人动了装置而导致的“意外”。出现了这个意外,商家一扭头不认账就行了吗?
商家的公开抽奖是要约,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无正当理由不领奖构成违约,甚至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好在老板最后还是把电动车给了女士。否则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
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经营者的促销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说,商家的做法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不能说,因为你是商家,就由你做主。承诺后不兑现的做法是错误的。
二,如果商家不承认女子中奖有效,女子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女子可以与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商家不履行兑奖义务,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商家兑付电动车或者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然迫于舆论的压力,商家选择履行承诺,给了女子电动车。有奖销售实际上属于合同邀约,只要女子进行了餐厅消费,赠送的抽奖机会就属于合同约定的内容。女子所在美食城两位员工的监督下,进行抽奖活动的,这个时候双方的合同已达成。如果美食城的老板选择不给女士兑奖,则属于违约。
三,看似一场闹剧,但这背后,不仅仅是老板不诚信、不厚道、小格局的问题,而是涉嫌违法。
做生意的商家,信任和信誉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现这样失信的情况,谁还会去你店里消费呢?是不是离关门也不远了呢?相对于一辆电动车的成本来说,真的是因小失大。而这样的商家,不仅顾客看得清楚,员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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