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下午,清江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受贿案在清江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清江浦区党政机关的48名党员干部受邀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职务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
2010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及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021916元。庭审中,检察机关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揭示了被告人刘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刘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作出忏悔。法庭当庭宣判,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以受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现场观摩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后,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今天的庭审就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今后也将时刻警醒自己依法用权、公正用权、规矩用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坦荡做人、干净做事,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色。
来源: 清江浦检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