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东丽区发布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时起,划定金钟街昱和里小区3号楼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通告发布之时起,金钟街昱和里小区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连续3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11月12日18:00以来所有出入上述风险区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东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11月15日,宝坻区发布关于新增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划定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11月15日起,划定:
1.天宝工业园区宝发道43号为高风险区;
2.牛道口镇沟头村东南区2排1-10号、3排1-10号、4排1-12号、11排1-11号、12排1-16号、13排1-16号、14排1-9号、15排1-11号、16排1-12号,西南区7排1-14号、8排1-13号、9排1-15号为高风险区;
3.牛道口镇高各庄村2区7排21-28号、8排19-20号,3区1排1-2号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内,实行5天“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全体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二、牛道口镇沟头村、高各庄村区域内除高风险区的人员不出村、不聚集,连续3日进行核酸检测。
三、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人员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园区、村。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园区、村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园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管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衷心感谢您对宝坻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宝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11月15日,宁河区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现将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即时起,芦台街世纪花园(顺驰)小区6号楼、芦台街朝阳花园45号楼、芦台街红宾楼3号楼、桥北街宁新花园七地块9号楼、东棘坨镇躲军甸村调整管控措施如下:不出小区、不聚集,连续3日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本通告发布即时起,芦台街世纪花园(顺驰)小区1-5号楼,7-16号楼;朝阳花园3期35-44号楼、46-51号楼;红宾楼1-2号楼、4号楼;桥北街宁新花园七地块1-8号楼,10-16号楼调降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确需跨区流动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向社区报备。
三、自本通告发布即时起,廉庄镇杨拨村、芦台街福东西里、建新村、桥北街运河家园丽水湾、恒大御馨园、恒大御湖园、宁新花园、苗庄镇苗枣村、廉庄镇孟庄村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区域调降为低风险区。
四、调整不等于放松。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村)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有关管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编辑 | 程婷
来源 | 知宝坻 天津东丽 宁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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