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了7张罚单,剑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魏云龙、富达、丛才钧、井大川、安康对渤海银行沈阳分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负直接责任;艾华男负直接领导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辽宁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处罚款人民币2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富达、井大川、艾华男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对魏云龙、丛才钧、安康处以警告。
根据公开资料,渤海银行是1996年以来获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也是第一家总行设在天津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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