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政府官网公布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十、十一、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土地详情如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依法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
二、实施单位
南康区人民政府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具体事务委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为项目范围内的征地部门,具体事务委托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凤岗镇人民政府、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为征地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范围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征收凤岗镇大塘村、岗孜村、龙泉村、路塘村、蔗山村、龙江村,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村尾村、高山村,唐江镇唐南村土地(具体征收范围见影像套核图)。
四、土地现状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项目范围内涉及征收土地总面积141.99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依法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
二、实施单位
章贡区人民政府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具体事务委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为项目范围内的征地部门,具体事务委托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湖边镇人民政府、蟠龙镇人民政府为征地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范围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征收湖边镇岗边村,蟠龙镇车头村、杨边村土地(具体征收范围见影像套核图)。
四、土地现状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项目范围内涉及征收土地总面积51.82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依法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
二、实施单位
南康区人民政府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具体事务委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为项目范围内的征地部门,具体事务委托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为征地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范围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征收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村尾村土地(具体征收范围见影像套核图)。
四、土地现状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项目范围内涉及征收土地总面积67.23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依法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
二、实施单位
章贡区人民政府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具体事务委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为项目范围内的征地部门,具体事务委托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湖边镇人民政府为征地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范围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征收湖边镇涌泉村、官田村土地(具体征收范围见影像套核图)。
四、土地现状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项目范围内涉及征收土地总面积431.16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依法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
二、实施单位
章贡区人民政府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具体事务委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为项目范围内的征地部门,具体事务委托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湖边镇人民政府为征地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范围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征收湖边镇涌泉村土地(具体征收范围见影像套核图)。
四、土地现状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项目范围内涉及征收土地总面积111.83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来源: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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