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减除费用5000是指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即每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00元的标准,超过标准的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期减除费用是属于基本费用扣除,是国家为了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水平而给予的免征额。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均可以享受基本减除费用,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均采取按月或按次预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的征税政策。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在由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享受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若纳税人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取得所得为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缴个人所得税阶段无法享受每月5000元得减除费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在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一次性扣除12个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即一次性扣除6万元。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除了可以享受基本费用扣除(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还可以享受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以及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预缴办法预扣预缴个税,本期减除费用5000元,即本月基本费用扣除为5000,在计算本月实际需要预扣的税额时,采用按月累计的办法,具体计算如下:
预扣预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工资薪金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
累计减除费用=5000×本年度累计月份
预扣预缴累计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累计应纳税额-本年度累计已经预缴税额
居民个人若无工资薪金所得,取得的所得性质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所得,由支付报酬方在支付所得时预扣预缴税款,预缴个税阶段,按照各自的预缴计算方式,预缴税款,基本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预缴税款时不得享受,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多缴纳的税款申请退税。
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额-6万-“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
综合所得应退(补)税额=当年度已预缴税款-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