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尾气处理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CB-22H3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尾气处理装置(招标编号:GKCB-
22H304),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无锡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拨,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无锡市
2.2交货期尾气处理装置的交货期(自签订合同至设备运至需方指定位置)为其中2套40日历天交货,另外4套90日历天交货。
2.3交货地点:招标方项目现场。
2.4招标范围:尾气处理装置,数量6套。包括设计、制造、试验、预验收、包装、运输、 装卸、保险、配合招标方完成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关于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须提供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是拟投标设备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计 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 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招标所 述设备或相关设备的供货业绩,须提供至少1份合同(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设备名称、双方 签字盖章)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并盖章。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结果并盖章。
3)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 时,下午02时至04时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1日09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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