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志》简体标点28.建置志.仓廒
2.4、仓廒
白藏之藏,繄昔纪之。乃以知积贮为天下大命也。邑仓廒,视海陵蹄米耳。不有储之岁丰,安能济平岁俭?而况萑苻时为窃,发兵需亦孔亟矣。乐只君子,念之哉!志仓廒。
预备仓,考云:在县西百武许。
正统中邑令李公缙、成化中赵公俊、弘治中周公伦修。嘉靖中张公梅大其制。万历中罗公启先、张公守身又恢弘富丽;邑令高自诣重修前三楹,席应珍重修后五楹。
《高阳志》曰:“千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耿耿然,望后之宰邑者,复耕三余一之制。”此其庶几矣。
社仓,三:一在三台,一在大阳,一在段村。皆罗公启先建,后废。
学仓,在儒学内。粮亦罗公启先积贮,以给诸生之贫。
景泽先生曰:
邦国委积,以待施惠;县鄙委积,以备岁凶。即值大荒大扎,民颇有济以其备之者,预也。
新安学仓、社仓,维民以输粟,维粟以周贫,维官以稽粟,则其法,视常平义仓何让也!行不二年,学仓之谷,颗粒尽无,而社仓仅具虚名虚数焉。
凭城社者,冒滥而肥家;职看守者,查盘而肥己。后人视前人,殆倍蓰焉。何哉?以其妬前人之模范,而忽小民之休戚者过也。
诚扩天地父母之心,存己饥犹人之念。岁稔也,以前之所积者,日附益之,毋墜厥积;岁歉也,以仓之所有者,各家赐之,毋贻民忧。仍禁其侵冒,严其责守,无一切苟简以从事,则罗公学、社二仓,犹甘棠也。奈何为不然与?
建置志 乾隆八年附
仓廒
雍正五年,县署内东偏,建廒三座,共十九间。收贮常平仓截漕之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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