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关于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统一部署,决定于10月13日至11月1日开展三天一轮区域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范围及对象
潘集区辖区范围内所有人员(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赋红黄码、集中和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不参加集中采样。
二
相关要求
1、核酸检测期间,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所在区域核酸检测时间,按照社区(村)的组织安排,有序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2、请广大居民携带手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得采样。采样前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及时前往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
核酸采样区域及时间(见下表)
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潘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丨潘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审核丨李娜 刘明胜 程冉
监审丨金明勇
主 办 中共潘集区委宣传部
承 办 潘集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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