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下达《公路工程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规程》等30项协会标准的编制通知,明确了各项协会标准的编制单位。其中《公路工程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规程》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制。
近年,交通建设施工班组建设和规范管理问题越来越受到行业关注。
早在2021年1月,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司就针对当前交通建设管理存在对施工班组管理重视不够、管理职责不明确、施工班组长期处于没有重点监管等问题,组织了福建、广东、北京、内蒙等地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托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编写了《施工班组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国征求意见。
《指南》中明确了对施工班组组织管理、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作业管理、信用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内容节选
3 施工班组组织管理
3.4 施工班组实名制管理
3.4.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施工班组实名制管理,包括实名登记、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评价等。
3.4.2鼓励有条件的省、市或项目,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创建施工班组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平台,在一定范围内实现用工单位、施工班组的信息共享,并至少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1 用工单位和施工班组信息的录入、编辑、交换、统计、查询、发布。
2 通过识别身份证、指纹、人脸识别等信息实现实名认证。
3 实现对班组人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
4 班组人员对其实名制信息平台信息的准确性有维权申述渠道。
3.4.3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标段开展实名登记工作,采用分级、分类管理,按班组人员、施工班组、用工单位三类分别登记相关信息。
1 班组人员信息应包括:基本信息、职业履历、职业技能证书、教育培训、不良记录、表彰信息等,实行“一人一档”实名制管理,具体可参考附录1。
2 施工班组信息应包括:班组成员信息、班组业绩评价等。
3 用工单位信息应包括:用工单位基本信息、用工单位班组、用工单位业绩、生产安全事故、表彰信息等。
3.5 进退场管理
3.5.1进场管理
1 施工班组进场前,用工单位应将施工班组全员信息表(附录0)报送项目部审核备案。
2 用工单位应对班组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实名管理,并及时更新。
3 项目部应按照规定对班组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未经岗前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 转岗、换岗或停工时间超过15天的班组人员应重新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3.5.2班组清退
1 项目部对不满足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及环保等管理要求的施工班组或班组人员应进行清退。
2 项目部对违反工程管理制度、办法的施工班组或班组人员应进行处罚、清退。
3 项目部对滋事搅乱正常施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施工班组或班组人员应进行清退。
3.5.3退场管理
1 班组人员、施工班组提前退场的,一般应提前7天告知用工单位。
2 退场前,所完成的施工内容应通过项目部安全、质量及合同等部门验收。
3 退场前,应退还相关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牌,协助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4 用工单位应按照考勤记录提交班组人员工资单至项目部,由项目部完成结算并签订协议。
5 用工单位应配合项目部完成班组人员、施工班组、用工单位的退场手续。
3.6 合同管理
3.6.1施工企业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以下事项:
1 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约定各自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2 用工单位应与班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方式,并及时存档;班组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更新。
3 项目部对违反工程管理、制度和办法的班组人员、施工班组,有权进行处罚、清退,用工单位应予以配合。
4 班组人员进场后,用工单位应向班组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班组人员明确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5 施工班组培训教育
5.1 一般规定
5.1.1施工班组培训教育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三类。
5.1.2参建单位应共同保障班组人员获得与其从事工作相应的培训权利。
5.1.3施工班组培训教育不应占用班组人员休息时间,并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5.1.4项目部统筹实施施工班组培训教育,用工单位配合项目部具体落实。
5.1.5项目部与用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制定班组人员岗前教育、在岗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
5.1.6项目部应在现场建立“临时培训学校”用于施工班组培训教育;鼓励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设置集中培训教育场馆。
5.1.7施工班组培训教育应采用视频动漫、缩尺模型、现场演示、VR虚拟技术等方式,满足不同受教育程度的班组人员需求。
5.1.8鼓励委托专业培训机构,编制或提供各工种技能、安全培训教材,提供师资,服务至现场。
5.2 岗前培训
5.2.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操作技能培训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项目部派员指导。
5.2.2项目部、用工单位应共同制定班组人员岗前培训内容与考核计划。
5.2.3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岗前培训主要内容
(备注:上表12、13项为操作技能培训内容)
5.2.4岗前培训应结合施工班组作业环境分工种开展,其中,从事Ⅲ级及以上风险等级施工作业时应增加岗前培训学时。
5.2.5班组长的岗前培训应增加职业道德、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内容。
5.2.6项目部、用工单位在开展操作技能培训时,应根据班组人员组成情况、施工工艺特点、关键隐蔽工程、“四新应用”及高温、汛期等特殊作业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作业培训。
5.2.7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班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8施工现场的杂工应接受岗前教育培训。
5.2.9复工、转岗的班组人员应重新进行岗前教育。
5.2.10建设、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应结合日常检查,采用现场问答、实操考核等方式抽查岗前培训实效。
5.3 在岗培训
5.3.1在岗培训主要内容是对岗前培训相关知识的再强化再教育,重点包括违章案例、事故案例等。
5.3.2用工单位应组织开展班组人员在岗培训工作,项目部应结合日常工作抽查在岗培训实效。
5.3.3班组长应结合班组日常程序化作业流程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操作技能讲解。
5.3.4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班组长进行在岗培训,培训内容为班组管理、操作技能、施工技术等。
5.3.5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工程进展组织相关的技能比武、典型观摩等活动,提高班组人员现场技能实操水平。
5.4 职业技能培训
5.4.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用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规定,与人社部门等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开展班组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5.4.2建设单位应对班组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提供便利条件。
5.4.3项目部应统计有职业技能提升需求(新增、提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班组人员情况,并汇总至建设单位。
5.4.4施工单位应培养形成自有的、具有技工和技师的施工班组团队。
6 施工班组作业管理
6.1 班组交底管理
6.1.1项目部应建立施工班组交底制度,并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用工单位、施工班组开展班组交底并做好台账。
6.1.2项目部应组织编制针对性强、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内容,内容应涵盖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6.1.3施工班组作业过程涉及技术难度高、Ⅲ级及以上风险源和四新技术等事项的,宜由项目部总工进行技术交底。
6.1.4当施工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或施工工艺调整时,项目部应组织对施工班组进行再次交底。
6.1.5项目部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时,班组技术员、班组安全员均应到场。
6.2 首次作业管理
6.2.1施工班组作业实行首次作业认可制,即施工班组首次作业工序产品经质量评定合格认可后,方可进入流水作业,首次作业认可流程图可参照附录3。
6.2.2施工班组首次作业认可制按“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项目部验收审批。
6.2.3施工班组同一工序产品两次首次作业不合格,应进行清退。
6.2.4经认可的工序作业,在施工过程中超过三次(含)质量检查不合格,应重新进行首次作业认可。
6.2.5当班组长变更或班组人员变更率超过50%或生产工艺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首次作业认可。
6.3 作业行为管理
6.3.1施工班组宜采用“7S”理念管理日常作业:
6.3.2施工班组日常作业宜采用“6步走”管理流程,由班组长负责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6.3.3安全巡查应由班组长负责执行,一般在当班作业中间时段进行巡查,主要巡查内容见下表。
6.3.4“三检”主要指:自检、复检、专检,三检记录表见附录4。
1. 自检:班组人员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图纸、工艺或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我检验,并做出是否合格的判断。
2. 复检:班组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报用工单位技术(质检)员进行复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表,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检查。
3. 专检: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或质检负责人对自检、复检所形成的成品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检查验收。
6.3.5施工班组交接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施工班组相互交接工作时应有交接程序,填写施工班组交接班记录表(附录5)。
2. 交接班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问题的,应报项目部。
6.3.6班组作业应遵守以下纪律:
1 同一班组宜集中从生活区到达作业工点,下(交)班后集中离开工点。
2 班组人员应统一着装。
3 班组人员进出作业工点应走安全通道。
4 班组人员在岗作业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其他班组作业区域。
5 班组人员不得随意移动现场标志标牌,触碰与自身作业无关的机械设备。
6 作业期间,班组人员因故离开作业工点的,应向班组长报备。
6.6 隐患排查治理
6.6.1项目部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度应包括隐患排查开展、整改、奖惩等内容。
6.6.2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应每日对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班组作业现场进行管理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6.3用工单位技术员和安全员应每日对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班组现场进行管理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6.6.4班组长应在每个作业评价班次至少巡查1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 班组人员状态是否良好、有无“三违”评价现象、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机械设备与工具器材是否状态良好、作业环境是否良评价好、之前发现的事故隐患有无整改到位等。
2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当场评价无法整改但可由施工班组自行完成整改的,由班组长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3 施工班组自评价无法现场整改的,必要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报告。
6.6.5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开展巡查。项目部技术员、班组长按规定每日对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班组作业现场进行管理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处理。
2 整改反馈。用工单位、班组长应组织工人积极落实参建单位发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及时向项目部反馈整改结果。
3 结果奖惩。项目部应根据班组日常巡查奖惩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效果好的优秀班组进行表彰,对整改走过场、屡整屡犯的施工班组进行惩罚。
6.7 应急管理
6.7.1项目部、用工单位应根据现场作业内容,视情组织班组人员开展边坡滑移、高空坠落、支架倒塌、隧道坍塌、防汛抗台等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加强班组人员对急救、自救的交底与培训。
6.7.2项目部应在高边坡、大型模板支架、复杂地质隧道、防台、汛期作业等施工过程中,建立突发事件预判预警制度,积极应用信息化等手段,强化应急处突能力建设,确保突发情况发生前能迅速疏散相关人员。
7 施工班组信用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施工企业、项目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用工单位和施工班组的信用评价及班组人员的信用管理。
7.1.2施工企业应对用工单位、施工班组、班组长建立信用等级红、黑名单制度,推进实行守信正向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7.2 信用评价
7.2.1评价依据
1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监督检查通报;
2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通报;
3 施工单位(项目部)对用工单位、施工班组的检查通报;
4 项目建设过程中与用工单位、施工班组、班组人员相关的表彰决定;
5 被核实的相关举报;
6 其他与用工单位、施工班组、班组人员信用信誉有关的材料。
7.2.2评价办法
1 项目部牵头负责施工班组、用工单位的信用评价和班组人员的信用行为登记,并及时上报上级施工企业。
2 班组人员信用管理不分等级,由项目部采用记录不良行为、表彰信息的方式进行信用管理。
3 项目部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对施工班组进行信用评价,每完成一个工程施工增加一条信用评价信息。
4 项目部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对用工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用工单位承接施工企业多个工程任务时的,由施工企业根据项目部上报的信用评分,可采用倒权重法(计算公式参见附录7)计算信用等级。
7.2.3评价内容
1 班组人员评价内容为不良行为、表彰记录,具体参见附录8。
2 施工班组评价内容为履约行为、团队管理、教育培训、班组运转、不良行为、加分行为,具体参见附录9。
3 用工单位评价内容为班组组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培训教育、工资支付、不良行为、加分行为,具体参见附录10。
4 在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相同类别的评价细则应保持基本一致。
7.2.4评价周期
1 班组人员依托施工班组从个人进场施工到退场为一个记录周期。
2 施工班组一般依托单个施工合同段,以进、退场为一个评价周期。中途退场的可不予评价,若其施工过程发生不良行为的,也应记入相关班组人员“不良记录”。
3 用工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信用评价。
7.2.5施工班组、用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采用百分制,分AA、A、B、C、D五个等级,各分值对应的评价等级参见下表:
7.2.6用工单位当年的信用评价结果在下一年年初由施工企业负责公布;施工班组信用等级由施工企业在班组完成一项工程施工后的两个月内发布;班组人员的信用信息可授权查询。
8 施工班组党建工作
8.3 活动组织
8.3.1建设单位党组织应对项目内各工地党支部开展的班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8.3.2项目部党支部应面向班组加强党建工作筹划与落实,并纳入到工地党建年度工作计划。
8.3.3项目部党支部应抓好班组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做好重要文件精神的宣贯学习。
8.3.4项目部党支部可在重要工点、班组党员集中场所,设立党建辅导站等工地党建活动场所。
8.3.5项目部党支部应指派党支部正式党员或有经验的班组党员作为党建辅导站辅导员,带领班组党员开展组织生活或业务学习。
8.3.6项目部党支部在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党内日常组织生活之外,应结合“6432”工地党建工作模式要求开展好相关活动。
8.3.7项目部党支部应重视班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并与入党积极分子的原籍党组织建立联动培养机制。
8.3.8鼓励项目部党支部开展“双培”活动,通过加强班组党建,把优秀产业工人培养成党员、把班组党员培养成优秀产业工人。
8.3.9班组党员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党的群众工作优良传统,及时掌握班组人员和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诉求,宣传党的政策,促进和谐生产。
8.4 战斗堡垒作用
8.4.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应充分发挥工地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立以党员为主要成员的应对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8.4.2按照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并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按要求具体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8.4.3注重在应急处置一线发现、考查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发展入党。
8.4.4注重发现、宣传表彰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组织、先锋班组和优秀党员,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8.5 党员示范
8.5.1党员应按照工地党支部的要求,在规定场合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8.5.2工地党支部应在重要工点、集中场所设置“党员公示栏”,展示工地党组织架构图、党员照片和基本信息。
8.5.3鼓励工地党支部以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党员责任区等方式,促进班组党员争先创优,融入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
8.5.4鼓励工地党支部通过便民服务点、党员志愿服务队和流动党员义务巡逻队等创建载体,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融入地方社会发展与治理体系。
8.5.5鼓励班组党员参与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可采用聘任班组党员为“双员”(党群安全监督员、安全教育辅导员)等方式,促进项目建设。
8.5.6鼓励工地党支部开展困难党员、困难班组人员帮扶,定期开展班组人员体检、慰问等活动。
8.6 宣传总结
8.6.1工地党支部应在重要工点、集中场所设置专门的党建宣传展板,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强对班组党员中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8.6.2工地党支部应及时总结班组党建经验做法,开展典型事例的收集、整理,加强成果交流,持续探索创新。
一线施工班组,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随着施工班组建设完善和规范化管理,将全面推动“精品建造、精细化管理”,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培养有知识、能负责、敢创新、守纪律、讲道德的新时代产业工人,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打好坚实基础,为交通强国建设一流交通基础设施提供强力支撑。
博晟安全在探索施工班组建设新思路过程中,从施工班组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班组管理工作痛点难点出发,通过引入“互联网+”创新技术加持,全面革新施工班组管理模式,打造了建设工程智慧班组安全管理系统,从班组人员管理、班组培训管理、班组作业管理、班组日常管理等四个方面,全方位加强对班组的标准化和智慧化管理。
通过应用建设工程智慧班组安全管理系统,让班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让班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让监管效能更加便捷和透明,从而实现班组管理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有效提升建设工程班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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