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处理结果来了,15人被立案审查,8人被采取留置措施……
8月29日,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唐山打人事件背后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果不其然,公安系统8人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抽调3地力量,深挖打人事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其中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8名警务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这些人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陈某志打人案”这个意外,这15名相关人员不会被审查,8名公安系统的大小领导更不会被查,像马爱军,甚至不排除更进一步的可能。他们的被查,不是常规手段,而只是个“意外”。
陈某志在唐山为非作歹十多年,也是靠“意外”被打落,如果我们的扫黑除恶,对公安队伍的净化,经常要靠“意外”来完成的话,那么是很被动的。
个人认为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坦言讲,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坐大成势,往往由于背后有人利用手中公权力充当“保护伞”,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甚至直接组织、领导、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更有甚者,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加油打气,直接充当黑恶势力头目,“保护伞”为黑恶势力提供“靠山”,这决定了扫黑必打“伞”,只有深挖严惩“保护伞”,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保障扫黑除恶取得标本兼治的长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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