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 享受对象
返乡创业人员,指麻城户籍人口在外务工就业、创业经商、求学读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后,回到麻城创办各类经营实体的人员。
贰
/ 申请条件
1、经营实体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下同)为返乡创业人员、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未享受人社部门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
2、法人代表(负责人)返乡后为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
3、返乡人员系5年内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至少带动3人就业。
叁
/补贴标准
1、一次性返乡创业补贴5000元;
2、一个经营主体(仅限法定代表人)或个人仅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肆
/ 所需资料
1、《麻城市返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和卡片页复印件;
3、创业者返乡创业前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下列证明之一即可);
★普通全日制毕业学生毕业证原件件及复印件
★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或在外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
★或在外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经营流水证明
★麻城户籍外迁人员。
4、申请人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申请人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6、申请人登记照片1张。申请人在经营场所的正面照片,要求有店面名称,人和场所清晰清楚,照片粘贴在A4纸上或用A4纸张打印。
伍
/申报地址
可到麻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军路32号咨询电话:0713-2912310)或大别山创新创业中心(金桥大道190号创融大厦4楼 咨询电话:0713-2112000)申请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将建立申请人档案,并根据相关流程组织实地调查、申报认定和提请审批工作。
来源丨麻城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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