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常德市城区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通行限制的通知
为深入推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常德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就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通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在常德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通行不受货运车辆通行限制,无需再申领货车通行证。
二、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通行期间,驾乘人员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管理。
三、本通知自2022年8月23日起实施。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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