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
不仅是安全出行的需要
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
为预防和减少因不佩戴安全头盔和戴头盔不系扣带而形成的交通事故伤害,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8月18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改善城区交通环境。
整治中,执勤民辅警以高峰时段为主、平峰时段为辅,采取路口定点整治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电动车出行比较集中的路段,加大对不戴安全头盔、戴安全头盔不系扣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并通过面对面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群众的思想认识,督促其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助力旅发大会提供坚强保障。
佩戴头盔不系扣=没戴
请大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自觉
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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