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大同讯(王文革)进入秋季,农村地区农用车、三轮车、货车载人违法行为有所反弹,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事故的发生,全市交警持续开展查处农用车、三轮车、货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
近日,广灵县交警大队针对省厅交管局交叉检查中发现的两起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通过技术手段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为灵丘县赵北乡人,在灵丘警方配合下于8月11日中午将已经返回灵丘县家中的违法载人嫌疑人韩某传唤至广灵县交警大队,当事人韩某对其8月11日在广灵县梁庄镇冯庄东堡村附近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行为供认不讳,大队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1800元的罚款。
无独有偶,当日上午,天镇县贾家屯村贾某某驾驶无牌低速载货汽车车厢内搭载7人,在201省道被天镇县交警大队查获。经查,贾某某从事殡葬行业,低速货车平时用于拉棺材,埋坟完毕后搭载埋坟人员返回,途中被查获。天镇大队依法对贾某某无牌、货车违法载人两项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罚款1200元处罚。低速货车因购买后从未上过牌照,车况陈旧,按照县政府规定,予以切割解体。
交警提醒:三轮车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三轮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一旦发生事故,重心容易不稳,驾驶人和乘坐人的生命安全将受到极大威胁,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违法载人的危害,从行动上予以纠正,拒绝乘坐隐患车辆,切实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王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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