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彩礼,想必大家并不陌生。虽然都不提倡彩礼这种做法,但是在全国各地,几乎都存在彩礼这种习俗,只是数值高低不同罢了。
对于家境较差的家庭,可能彩礼就几万元即可;对于家境一般的家庭,彩礼可能十余万,对于家境较好的家庭,彩礼可能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不过,如果在当初谈婚论嫁的时候支付了高昂的彩礼,但是结婚后不久发现性格不合适,怎么办?
虽然可以离婚,但是支付的彩礼能否要回呢?又是否应当要回呢?
彩礼88.8万,订婚后同居一年分手,男方想要回彩礼
林先生和陈女士是福建人,两人刚开始并不认识彼此,后来通过媒人介绍,相识相知相爱。
在接触一段时间之后,两人感觉彼此还不错,于是便决定进行下一步——谈婚论嫁。
林先生家境并不差,所以在谈到彩礼这个问题时,双方家长经过沟通协商,最终决定彩礼金额为88.8万元。
随后两人便举行了订婚仪式,这个仪式也比较隆重,置办的酒席,也比较有牌面,光置办酒席费用就花了18万,其中还不包括购买香烟糖果花费的4万元,以及给女方的见面礼价值12万的黄金,还有让女方改口的红包7.3万。
所以,整个流程下来,林先生为了和陈女士订婚,前前后后花了133.1万元,光媒人介绍费就给了3万元。
不过,因为两人均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俩并不算是合法夫妻。
然而经过一年同居之后,林先生发现自己和陈女士的性格并不合适,两人之间发生了许多冲突,所以便想要解除婚约,之后各奔东西。
但林先生认为,自己当初订婚的时候支付了那么多彩礼,如今才女方相处一年时间,如果不把彩礼要回来那就太亏了。所以林先生一方面想要和女方解除婚约, 另一方面希望女方能够退还彩礼。
林先生的提议并没有得到陈女士的认同,双方争执不断,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于是,为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林先生便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院的介入让自己的诉求得到支持。
那么法院是否支持林先生的诉求呢?陈女士对此又是怎样的看法呢?
后续来了
随着林先生将此事向法院提出诉讼之后,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陈女士认为,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而见面礼、黄金等物品是赠与的,所以并不想归还88万彩礼。
后面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要求陈女士归还80万彩礼。
从法院的审判来看,陈女士并不需要归还全部彩礼,而之前赠送的加冕礼、黄金、改口费等也不需要归还,如此一来,也算是弥补陈女士这一年和林先生同居的损失了。
这件事的发生在网络上引发了大家的高度关注,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彩礼的数额较大,吸引了大家的眼球。
因为彩礼几乎是大家避不开的一个话题,尤其对于男性而言,谈婚论嫁阶段几乎都需要考虑彩礼。
然而数值的多少,最好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多和双方家长沟通,没必要设定一些不切实际的“天价彩礼”目标,不然对于双方而言,都不见得是好事。
另外,林先生和陈女士订婚之后,仅仅同居一年就过不下去了,这就说明在确定订婚之前,双方的了解不够,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性格,以及对方身上的优缺点。
同居是最容易暴露一个人真实面貌和状态的形式,所以很多之前并没有发现的缺点,在同居的时候会暴露出来,如果能够包容和接受,那么就能够一直过下去。但是如果有一些缺点让人难以接受,那么就可能各奔东西。
所以,这就要求大家在决定订婚或者结婚之前,一定要对彼此多一些了解,不要冲动做决定,毕竟结婚不易,整个过程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财力。
另外,不要简单地“以貌取人”。很多人通过第一印象就决定是否在一起,然而仅仅凭借外貌很难判断一个人的真实为人,尤其是将来打算在一起长久过日子,就更需要对彼此多一些了解。尤其是注重对方的言行举止以及一些细节。
最后,大家如何看待林先生要求退还彩礼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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