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严明会8月2日消息,润嘉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嘉物业”)近日被北京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朝(一)消行罚决字﹝2022﹞第1213号。
据决定文书,因未落实岗位职责,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7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润嘉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4万元的处罚,决定日期7月2日。
据企查查,润嘉物业成立于1997年5月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代表为焦晓梅,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销售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等。目前,其由润楹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创润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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