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以‘十大创新’引领改革突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王爱宏在回答记者关于异地就医医疗保障方面工作时介绍,我市在异地长期居住报销、临时外出就医报销、省外看病就医备案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保障了异地就医的便捷化。
取消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备案“即申即享”,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备案后在居住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同时,取消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至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联网结算。
取消转诊转院证明和异地急诊急救证明等证明材料;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可以在外地医院直接报销。同时,将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由40%降低到10%。
参保人可通过烟台市医保局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网上备案,也可在各区市医保经办大厅现场备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的服务电话和基层医保服务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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