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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李敏)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三十六)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伏龙坪街道杨家沟社区全域、临夏路街道付家巷社区全域、临夏路街道静安门社区全域、团结新村街道红星巷社区全域、团结新村街道火车站街道万众小区、青白石街道碱水沟村、青白石街道银河国际B区、雁南街道滩尖子片区(雁滩公园以北、南滨河东路以东、天水北路以西、团结路以南)等8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城关区伏龙坪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临夏路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皋兰路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火车站街道红山根社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火车站街道红二村社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火车站街道红西村社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团结新村街道定西二支路社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团结新村街道天平街社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火车站街道车站社区全域,团结新村街道定西南路社区全域,团结新村街道天水南路社区全域等11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4日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三十五)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草场街街道3512西大院63号楼、火车站街道金轮颐园小区6号楼、五泉街道和平新村19号火电公司家属院、五泉街道五泉南路117号、嘉峪关路街道东瓯世贸广场、草场街街道香榭丽花园东南区、草场街街道恒大绿洲二号院6号楼、草场街街道恒大绿洲二号院9号楼、草场街街道恒大绿洲一号院、草场街街道富星小院、草场街街道白土巷、草场街街道天诚丽舍1号楼、五泉街道五泉南路润翠园、五泉街道祁连山家属院5号楼、五泉街道五泉路32号、五泉街道闵家桥140号、五泉街道中山林54号2单元、张掖路街道中广大厦怡园等18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将安宁区培黎街道甘肃东兴铝业兰州生活小区西区、十里店街道邱家湾新村、培黎街道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大青山片区(南至万里人防,北至安宁滑雪场和保利领秀山交界,西至蚂蚁沟,东至民政厅林场东侧)等4个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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