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3名研究生(1名博士2名硕士)在宾馆嫖娼被警方当场抓获,因三人还年轻,认错态度良好,仅被拘留3天。学校得知三人嫖娼的行为后,将三人直接开除,并且以实名方式公示在公告栏。学生认为自己嫖娼只是轻微违法,开除过于严重,于是将复旦大学起诉至法院。
@王仪律
这件事情虽然发生在2021年,但目前似乎并没有看到最终的处理结果,学生起诉学校要求撤销开除决定的最终结果如何,尚不得而知,但这个事情确实让人很感兴趣。
硕士博士、复旦大学、嫖娼,这一系列词语结合在一起,就不得不让人想要知道最终的结果。但是作为法律人,吃瓜的背后我们也要看到法律,内行看门道。
那么复旦大学直接因为三人嫖娼就将其开除的决定,是否违法呢?所有的行为都需要有法律依据,复旦的开除决定依据的就是《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其中明确说嫖娼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看似复旦的处罚没有问题,但是仔细的追溯起来,这个规定似乎确实是违反了上位法的法律规定。高校都是属于教育部管理,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规定说的是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开除,但是复旦的条例却将这个情节给删除了,也就是在上位法有程度限制的情况下删除了限制,扩大了开除学籍的范围。从这个角度来说,复旦大学开除三人的决定确实是违反法律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三人收到的行政处罚结果来倒推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警察对三人做出的处罚内容是行政拘留三日,这就意味着在警察的处罚意识里已经认为是情节不严重的情况,所以对其开除可能确实是有些严重。
当然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理解的,复旦大学作为顶级大学,从严治校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但是这种从严也必须是在法律的幅度范围内,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能够进入复旦大学读博士或者硕士确实是很不容易,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他们的高学历就忽视了嫖娼的违法性,违法必究,学校的处理也不能放过,但必须合法。
欢迎关注@王仪律 ,留下你的看法。#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