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王进江 资料图
今年4月9日,王进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履历显示,王进江出生于1966年3月,早期曾任职共青团贵阳市委,1993年5月进入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工作,担任秘书,后历任综合处副科级秘书,信息处副处长、正科级秘书,助理调研员等职。
1999年5月,王进江调任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级秘书,后任正处级秘书。其间,他曾挂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
2002年10月,王进江出任遵义市红花岗区代区长,后任区长,2006年7月任红花岗区委书记。2012年2月,他任遵义市政协副主席,并继续兼任红花岗区委书记。2014年8月,他任遵义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6年11月,王进江调任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至此番落马。
2020年9月,他曾表示 ,“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不负人民重托、无愧历史选择,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
经查,王进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
毫无组织观念,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政治身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超计划生育;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进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称,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进江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潇湘晨报记者李琼皓 实习生郭丹妮 罗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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