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有关携号转网服务的反馈,引起了业界的关注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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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近网上热议的文章
1、五折!三折!二折!这是一些地方运营商为吸引用户携号转网而开出的“折扣大单”,优惠力度之大令人瞠目。
2、携号转网的用户增速明显加快,行业大盘中“左手换右手”的用户流动明显增多
据工信部数据,截止到2020年底,携号转网用户总数为1700万;到2021年第一季度,这个数字增加至2600万,单季度增加900万;再到2022年第一季度,办理携号转网的用户数已累计达到5700万。一年间增加了3100万,超过过往携号转网用户总数,还多出500万。毫无疑问,携号转网的用户增速明显加快,行业大盘中“左手换右手”的用户流动明显增多。
但显而易见,对于全行业而言,5700万用户携号转网,对行业整体用户增量贡献为零。在通信业大盘中,5700万的用户携转完全是一个“左手换右手”的流动。虽然用户零增长,但用户的每一次携入转出都会带来两家运营企业的作业流程,5700万用户的携转业务工单量超过1.14亿次。这些工单背后的人力、物力、管理等支出,必是一本可见但无法计算的成本账。
2、文章内容
二、吃相难看基层该背锅吗?
还记得这句俗语吗:问题出在前三排,根子就在主席台?
消费者办理携号转网频频受阻的个案层出不穷,究其表面原因,导致运营商阻碍用户携号转网的根本原因是运营商禁止携号转网纳入KPI考核,在考核的压力下,一线工作人员当然“战战兢兢”,面对“携号转网”的用户自然如临大敌。
不可否认的是,运营商对于“携号转网”进行KPI考核背后是对于用户的重视,但正由于运营商将禁止携号转网纳入考核指标,才造成地方运营商“为难”携号转网用户的情况。运营商需要改善地方运营商的考核标准,不能让内部KPI考核标准“拴住”用户。
运营商的KPI作用真这么大吗?大着呢!KPI直接将基层员工绑在一根线上,不对,是绑成一根线上的蚂蚱!因为KPI决定薪酬多少甚至有没有薪酬!通信运营商阻挠携号转网被通报处罚背后,如果不斩断针对基层携转的KPI,阻碍携转的动作就不会停止,仍然会是猫抓老鼠的游戏,被抓到了自认倒霉,抓不到就拿高薪,反正有基层背锅。
归根到底,是某些地方的领导觉悟太低,为了自己那点业绩,用考核逼着员工去干这样龌龊的事情!
三、三家争斗,你觉得有赢家吗?
行业内都知道的一个潜规则:在携转问题上移动和电信是主要竞争对手,老大和老二“打架”的过程中,老三就会消失或者被边缘化了!
把“携号转网”当成竞争手段去低价挖别人墙角的营销行为,无异于自掘坟墓,毁掉来之不易的行业健康发展秩序。希望某些地方的运营商立即停手,好自为之!
附1:携号转网的政策文件有哪些?
除《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等法规和规章外,2019年1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对携号转网服务基本原则、总体要求、适用范围、禁止行为等进行了规定,2019年11月14日,三家运营商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分别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实施细则》,对携号转网服务的具体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服务细节等进行了规定。
附2:相关法规有哪些?以河南举例
2020年6月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是继江西、辽宁、湖南省之后,全国第4个完成地方电信行业立法的省份。《条例》共七章、六十三条,包括总则、电信规划建设、电信市场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电信安全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条例》的制定过程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立法工作始终,在价值取向上以保护电信用户利益为导向,同时平衡各方利益,解决河南电信市场发展和管理中的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划重点:如不按规定为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将被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电信条例》第二十八条电信用户享有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自由选择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由省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民用建筑开发者或者所有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分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在电信用户的自由选择权方面,《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电信用户享有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自由选择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条例》第五十七条设定了罚则,对于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对民用建筑开发者或者所有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分别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当然,处罚前提是先由省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才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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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5G :资深分析师|特约撰稿人|新媒体专栏作者|手机评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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