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食说第381篇原创文章
日前,泰国大理院(Supreme Court of Thailand,法律地位等同于我国的最高法院)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控股大股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红牛”)的人事任免董事会决议效力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其董事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意即支持罢免严彬在中国红牛担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身份,泰国红牛有权利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就严彬在董事会权力及身份变化进行相关变更。
(图:一直不肯服输的严彬)
至此,围绕严彬是否有合法权利继续掌握中国红牛最终话语权而展开的博弈告一段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两头“红牛”之间持续多年的官司走向终局。就在昨日,中国红牛发布公开声明,宣称泰国大理院的判决对于作为中国公司的中国红牛无效。
严彬终审败北
1956年,泰籍华人许书标创立泰国天丝集团,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研发出“红牛”(Krating Daeng)品牌的功能性饮料,1993年,许书标有意在其祖籍所在地海南投资建厂生产红牛饮料。受限于当时的政策,红牛饮料不能取得保健食品批准书,许书标在海南生产红牛饮料的意愿落空。
1935年3月27日,许氏家族与同为泰籍华人的严彬持有的泰国华彬集团合作,在泰国首都曼谷共同成立泰国红牛公司。泰国红牛是一家单纯的持股公司,至今没有其他资产,其中,许氏家族持股68%,严彬持股32%。1995年12月25日,严彬从天丝药业拿到红牛饮料配方和商标使用权后,授权华彬集团与泰国红牛在深圳成立了外商独资的中国红牛公司,正式在中国内地生产、推广红牛饮料。
知食君查询资料显示,中国红牛当时的注册资本金为400万美元,许氏家族和严彬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4.24%和45.76%。并且,受限于当时的合资公司政策,中国红牛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1998年9月30日到2018年9月29日,红牛商标使用权的截止期限为2016年。
1998年9月30日,中国红牛总部迁址北京怀柔雁栖区,并在北京重新注册,公司性质由原来的外商独资变成中外合资,注册资本金增至5602万美元,运营期限仍登记为20年。然而,中国在2002年调整合资政策,合资企业营业期限拉长为50年,但中国红牛没有做出书面变更。这就为两家公司后来的扯皮埋下伏笔。同时,公司股权结构出现变动,泰国红牛持有中国红牛公司的股份增至88%,具有绝对控股权,另外,许氏家族通过英特生物制药持有7%的股权,严彬则通过其100%持有的环球市场控股持有中国红牛4%的股份,余下1%的股份为北京国资委旗下的北京怀柔区乡镇企业总公司持有。
根据合资公司章程,泰国红牛有权委派4名董事,并指派其中一位出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这意味着,泰国红牛在中国红牛最高负责人的任命上有合法权利。但在运作上,严彬是中国红牛的董事长和法人代表,成为合资公司实质上的主宰。
(图:中国红牛拥有的红牛商标使用权到2016年截止)
不过,在2015年9月的红牛董事会上,泰国红牛的股权比例进行过变更,许氏家族持有的股份减至51%,严彬则增至49%。如此一来,折算后许氏家族对中国红牛的持股比例减至51.88%,严彬增至47.12%。
随着中国红牛运营期限的临近,严彬和许氏家族之间开始产生龃龉。
2016年9月20日,泰国红牛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宣布罢免严彬的中国红牛董事长、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职务、还更换了包括严彬在内的多名董事会成员。然而,一手做大了中国红牛,也在中国红牛身上赚得盆满钵满的严彬不想束手就擒,他以“会议通知过于仓促、会议议程不清晰”等理由,作为原告向泰国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该董事会决定。
至此,严彬和许氏家族正式翻脸,双方围绕着中国红牛的人事权展开司法大战。
2018年7月和2019年8月,泰国曼谷南部民事法院及泰国曼谷上诉法院先后做出一审、二审判决,均是驳回严彬上诉。及至最近泰国大理院的终审,依旧判严彬输。
在拿到终审判罚结果后,泰国天丝集团发布公告称,严彬先生已失去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来源,无权代表合资公司或者以合资公司从事任何行为。未经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法董事会批准,严彬先生或任何个人无权使用公司公章对外签署任何协议或其他形式文件。对于相关人员滥用公司公章的行为和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天丝集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业内有观点认为,泰国的终审判决才是许氏家族“制裁”工具箱中最厉害的工具,将对中国红牛的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它不仅意味着严彬在法律层面失去中国红牛的权利基础,更表明中国红牛对外未经其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批准的重大委托加工合同、采购合同等的法律效力将成为合同主体方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风险点。
持续不断地“斗牛”
其实,在泰国红牛和中国红牛围绕严彬身份之争的同时,两头“红牛”还就红牛商标授权、合资公司股权和控制权展开了漫长且多种形式的“斗牛”。
(图:天丝集团一心想干掉中国红牛)
知食君此前曾有报道, 20年来,中国红牛产品累计产量超800万吨,累计销售额1453亿元,占中国功能性饮料近8成的市场份额。光是2015年和2016年,两家的销售额分别达到230.7亿元、221.8亿元。双方开始交恶的2017年,销售额仍达到196亿元。2018年,胡润发布全球富豪榜,严彬以110亿美金的身家,排名第107位。
然而,就在严彬借着中国红牛大发横财之际,泰国红牛却因严彬拒绝股东分红而颗粒无收。泰国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中就曾披露中国红牛未曾向任何股东方支付股息。该判决书描述,中国红牛20年来可向股东支付利润总额为12.51亿元人民币,可向控股股东泰红牛支付的利润总额7.28亿元人民币。此外,严彬承诺支付给许氏家族的股息也迟迟没有到位。
还让许氏家族不满的是,严彬曾在湖北、广东和江苏成立分公司,这3家公司兼具红牛饮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却均归属华彬集团。在严彬的辗转腾挪下,这3家公司的产能占了中国红牛饮料销售的大头。然而,3家公司高管的工资由泰国方面承担。
2016年10月,中国红牛的红牛商标授权到期,泰国天丝坚定表示不再续约,并宣布2018年9月29日中止中国红牛经营。
中国红牛:泰国法院无权管辖
形势在朝着不利于严彬的方向发展。
除了泰国终审判严彬输,今年5月,国内持续了近6年的红牛商标纠纷也有了新进展。
当时,广州天河区法院对华彬集团旗下广东红牛、珠海红牛、广州红牛等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华彬上述三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天丝公司2.19亿元,并变更红牛商号。
(图:许氏家族的当家人、泰国天丝集团CEO许馨雄)
广州天河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指出,“经过商标局备案的最后一份《商标许可合同》约定的天丝公司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已无权继续使用涉案红牛系列注册商标。那么,依托合资公司名义上委托加工、实为自产自销的华彬系各工厂以及各销售公司已经构成对红牛商标权的侵犯。
去年12月,浙江省高院对华彬江苏工厂及北京销售公司也曾下达了金额高达1亿元的“罚单”,因为华彬江苏工厂在生产的红牛饮料外包装上依然使用红牛商标标识,北京红牛、杭州红牛依然销售红牛维他命功能饮料,江苏工厂在生产厂区显著位置使用红牛商标图形的行为,均构成对天丝集团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估算之下,华彬集团收到侵权判罚金额已累计超过3亿元。针对天河法院判决,华彬集团曾随即于5月12日发布声明称将上诉。
对于泰国大理院做出的终审,严彬依旧表现出不服气。
6月22日,中国红牛发布官方声明:中国红牛作为中国法人,只受中国法院判决既判力约束。依据中国法律,中国红牛依法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为严彬先生。
泰国红牛受泰国法律管辖;中国红牛的法人变更、董事会的更换则是受中国法律管辖,泰国法院判决则是无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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