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引发全社会对自建房屋安全的关注。5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专门听取了关于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滁州市全椒县省级美好乡村六镇镇周洼新村,绿林成阴,环境优美,成为皖东远近闻名的生态宜居村庄。 (资料图片)记者 范柏文 摄
“先天不足”遭遇“老龄化”自建房安全隐患多
5月中旬开始,我省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所有房屋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摸清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底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关于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显示,截至5月20日,全省共统计自建房屋1147万余栋,其中城镇101万余栋,农村1046万余栋;已排查自建房屋525万余栋,其中城镇39万余栋,农村486万余栋;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38597栋,其中城镇12925栋,农村25672栋;已整改6575栋。
自建房屋为何安全隐患多?省住建厅副厅长方廷勇表示,建设标准总体不高,是很多自建房安全系数不高的一大原因。“自建房多数未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结构布局不合理,安全性存在‘先天不足’。 ”他说。
“老龄化”也会使得房屋安全系数下降。报告显示,我省房屋老龄化问题已逐步显现,城市房屋中,1990年以前建成的有21万余栋,占城市房屋总量的10%;农村房屋中,1990年以前建成的有172万余户,占农村房屋总量的6%。
除了这些客观原因,一些人为因素会进一步加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例如,群众在使用过程中,会对房屋进行各种改扩建,随意改动、擅自加层行为比较普遍。一些房主出于经营需要,把房子加高改建为宾馆、酒店等场所,会增加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尤其是在人员密集的“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等区域,商住两用房大量存在,带来较多安全隐患。“这也是自建房安全整治的难点之一。 ”方廷勇说。
制度不健全监管有盲区 安全责任难落实
为保障房屋安全,近年来,我省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等工作。
202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深入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累计排查农村房屋1111.2万户,其中存在隐患风险的有1.55万户,已完成整治1.37万户。其中,经营性农村房屋37.3万户,存在隐患风险的887户,现已全部完成整治。
2020年以来,我省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组织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相关部门已累计排查城市房屋54万余栋,排查出存在问题的房屋4000余栋,其中整改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926栋,加固处理的房屋625栋,责令停用的房屋362栋,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75栋。
尽管我省针对房屋安全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性住房审批监管有盲区、自建房安全监管法律不健全等不利因素。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 “许多人缺乏安全意识,对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识别能力不高。 ”省人大代表李小文透露,在农村地区,不少人外出打工,房屋长期闲置,有的甚至因为年久失修成为危房。 “不过,房主一般不愿意修房,他们觉得一年也住不上几次,没必要在修房子上花钱。 ”李小文说。
另外,对于经营性自建房,市场主体申请办理与经营性质相关许可证照时,相关部门没有对经营场所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提出要求。 “有些地方虽然要求自建房不得未批先建,但这主要是就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规定和面积的要求,在建筑结构、安全评估等方面缺乏详细规定。 ”某乡镇干部坦言,目前在一些集镇上的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多为群众自建房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精准排查推进专项整治 长效管理需标本兼治
群众住房安全无小事。省住建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以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我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推进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同时,着眼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关于自建房屋安全,我们制定了检测鉴定标准,排查中会根据房屋实际状况给出评定结果。 ”方廷勇介绍,经过鉴定评估,可将房屋安全按A、B、C、D四个等级评定,其中C级、D级就是通常说的危房,需要加固或翻修,甚至拆除。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安全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这次评定的安全等级达标了,但由于房主改建或其他原因,下次可能就会被列为危房。 “所以,自建房安全也要坚持动态管理。 ”方廷勇说。
在健全长效机制方面,报告透露,我省将就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作出三方面探索: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一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的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探索研究房屋养老金制度,更好地解决房屋维修资金来源等问题;探索研究房屋质量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机制。
“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目的是督促和支持政府更好地开展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行相关立法,推动构建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法治方式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鲍挺介绍,针对目前亟待解决的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置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正在研究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将明确自建房使用管理各方职责、安全管理资金保障等问题,确保自建房安全管理有法可依。
“做好自建房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也要跟上。 ”方廷勇告诉记者,为了压实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我省将加强对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房屋安全自检自查的科普教育,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其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同时,督促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确保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记者 范孝东)
百日攻坚 摸清安全隐患底数
当前,我省正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按照 “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行动重点聚焦自建房屋安全整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成立14个督导工作组,实地督导推进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到6月底,我省将全面完成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自建房安全领域整治全覆盖。同时,要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整治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力争9月底前整改到位。
围绕全面排查、风险识别、隐患处置、巩固提升4个环节,本次行动将落实全面自查、基层排查、县区核查、市级抽查、省事督查等“五查”。其中,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可自己排查,也可委托专业人员排查,有安全风险隐患存疑的可委托第三方鉴定 (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拆除、停用、封闭、整改加固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记者 范孝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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