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新城中学《办学许可证》拟注销(废止)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查实,运城市新城中学自2013年秋季开始不再招生,也再没有参加过民办学校年度检查;2015年8月18日,张新霆与运城市新城中学法定代表人张克云签订租赁新城中学场地办学协议,分别于2016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18日在新城中学原址成立了运城市盐湖区晋欧小学、盐湖区晋欧小学附属幼儿园。自此,运城市新城中学已自行中止办学。运城市新城中学《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1408023000030)于2009年6月20到期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我局作出运城市新城中学《办学许可证》拟注销(废止)决定。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无法向运城市新城中学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运城市新城中学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运城市新城中学〈办学许可证〉拟注销(废止)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决定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联系地址:运城市红旗东街32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4房间
联系部门: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文化教育卫生健康审批科
联系人:雷 鹏
联系电话:0359-2059033
特此告知。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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