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洛南网友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农村合作医疗异地住院报销门槛费”的问题,商洛市洛南县委督查办公室给予了这位网友回复。
以下为网友的留言及县委督查办的回复: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住院报销3000元门槛费
你好领导,我妈是洛南县三要镇话庙人,来贵州省贵阳市帮我带孩子,生病在此住院看病,出院报销时显示3000元门槛费,先扣除3000才给报销。我查询相关政策说明,请领导给我解决一下!
陕西省商洛市委(政府)督查办公室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县医保局根据现行医保政策答复如下:
依据《商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商医保发〔2019〕50号)规定:
1、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市内住院起付标准,分镇办卫生院、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300元、400元、800元(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600元)、1800元(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1400元);市外异地就医一级(含镇办卫生院)、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1500元(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1300元)、3000元(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2600元)。
2、市内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按照85%、75%、60%执行;市外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按照75%、65%、50%执行。
由于您母亲在市外异地就医医院为三级医院,故适用起付标准3000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50%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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