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信用中国(江苏无锡)官方网站显示,无锡市三联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唯一标识 6849152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锡山市监处罚﹝2022﹞05024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9
处罚内容 罚款(元):50000
罚款金额(万元) 5.0
违法行为类型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违法事实 2021年1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三联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车间内有1辆叉车正在使用,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下次定期检验日期是2021年8月,无法提供有效期内的叉车定期检验报告。
处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处罚机关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205014038827U
数据来源 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200466284957C
数据来源 地方报送(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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