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由电动自行车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到了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口转弯处与被告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后原被告之间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曲阳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高玉贤庭长认真研判案情并及时征求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调解,只是双方赔偿金额诉求差异较大且互不让步。承办法官耐心向其明法析理,本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反复告知有关法律、法规,并从诉讼耗时耗资、双方应以和为贵的角度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曲阳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公仆本色,在办理每一件案件中都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注重案件调解工作,倾心化解纠纷,为当事人解困,让当事人少忧,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田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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