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我州制定了《凉山州2022年—2024年农村 C、D 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将锁定三年任务目标,力争完成 2.4 万户 C、D级危房改造;2024 年底前,全面消除农村 C、D 级现有存量危房。
摸清危房底数。我州将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工作,做到应排尽排,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摸清 C、D 级危房底数,对符合各类建房政策的对象建立分类台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开展住房危险性等级评定或鉴定。各县(市)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造计划、改造对象、资金筹措、分类整治措施、土地供应、责任分工等,明确现行农房建设补助政策的实施对象和年度计划。
坚持规划引领。将农村 C、D 级危房改造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谋划推进,纳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合理安排农村 C、D 级危房改造计划。建房选址坚持“三避让”原则(避让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行洪通道),拆旧建新或新建房屋应符合城乡规划、农村宅基地管理等相关规定。
分类实施改造。坚持因房因户精准施策,分类实施农村 C、D 级危房改造。针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各县(市)相关部门将分别通过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和灾后重建、对口援建等建房政策予以解决;针对既未纳入省下达目标任务、又无法享受其他建房政策的农村 C、D 级危房住户,各县(市)将多渠道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或扶持、指导、督促农户立即整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同时,将严格建设标准,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县(市)将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户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安全性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农户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等问题。
提升改造成效。各县(市)在确保改造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将结合实际加强新型农房建造技术的运用,提升居住功能,整治建筑风貌,严禁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实施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并引导农户同步实施改厨改卫,提升完善住房使用功能。
同时,州级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在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安排不低于 5000 万资金支持各县(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奖补资金将根据各县(市)的改造任务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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