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2021)鲁10执39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静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悬赏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王静,女,汉族,1969年11月28日出生,住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177号708室,身份证号码370633196911282127。
二、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截至2021年12月24日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不含保险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相应执行到位款项的5%奖励举报人。
三、涉案标的额
人民币5000万元。
四、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部债权实现之日止。
五、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静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金钱给付得以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海连
工作日电话:18563176097、0631-5203718
联系传真:0631-5207234
本院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8号
邮政编码:264200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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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审:颜 潇
审核:刘倩倩
编辑:王好洁
来源:威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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