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土地供应紧张的条件下,各地经常出现房屋被逼迁或被强拆的情况,很多房子在没有得到住户的同意下就被强拆了。前几天我们讲解了关于房屋强拆有没有必要报警这个问题(),今天的话题也是跟强拆有关。
违法强拆发生时,往往场面混乱、紧急。被征收人应当保持冷静的头脑,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实践中,有很多被征收人遭遇强拆后,维权的最大阻力便是“证据不足”。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从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讲解如何在拆迁前和强拆过程中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
拆迁前可以保存的证据
拆迁律师建议被征收人保持敏锐的嗅觉,在进行强拆之前需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四至范围,房屋内外的财物进行拍照录像。以备日后征收方突然袭击来不及保存能证明房屋及财物的相关证据。
另外,被征收人可以提前收集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主体资格信息是能否以自身名义参与法律程序获得法律保护所必备的身份及与身份有利害关系的其他证据。如: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租赁房屋的要有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交租金的收据等等,在土地征收的案件中还涉及一些《承包合同》等。可以保留几份副本,甚至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为日后维权做好准备,防患未然。
强拆过程中可以收集的证据
被征收人在得知强拆的事实后,切记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因为只有110才是官方唯一承认的报警电话。如果公安局出警切记要索要出警记录回执单;但如果公安局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冷淡对付,我们仍可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诉讼,这时报警电话记录就是最有利的证据。
之后,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前后都要做好拍照、录音录像等证据的收集工作,以便日后对违法人员、行为机关起诉时可作为维护自己权益强有力的证据,大大增加胜诉的把握。如:拍摄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拍摄到达现场的车辆、拍摄重要指挥人员,以及对熟知的重要领导进行拍摄等等。因为这些现场的录音、录像也可能是决定维权成败的证据,而且这些证据一旦错过,后期就无法收集,所以广大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为日后的维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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