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关于药物起源的传说颇多。“伏羲氏尝味百药而制九针”“神农尝百草”与“伊尹制汤液”的传说反映了中华先民认识和使用药物的起源。基于考古学、民族学、生物学和古代文献记载等诸方面综合研究,一般认为中医药的知识起源于原始社会。经过世代人们无数次尝试和经验积累,逐渐获得了鉴别食物、药物和毒物的知识,并有意识加以利用。随着人们更多的生产和医疗实践,逐渐发现了越来越多具有药用价值的植物、动物和矿物,并积累发展了药物知识。
早期的药物知识记载。药,《说文解字》释为“治病之草”,明确指出“药”乃治病之物。随着文字的产生和应用,人们开始把药物知识用文字记录下来。目前所知最早的“药”字,出自数千年前古钟鼎类铜器上铭文(即金文)。自西周以后,“药”字使用增多,如《书经》有“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易经》有“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药物复方的产生。我国药物复方的产生不晚于春秋战国时期。古代对于药物复方的称呼,早期多以“齐”“和齐”或“和药”称之,见载于《周礼·天官》《世本》等。古代复方有多种剂型,汤剂只是其中之一。目前尚无充分依据说明汤剂是我国中药复方产生的唯一标志。如,以复方见称最早的方书《五十二病方》中记载的和剂中,有的是将药物研细和合,有的用水和煮,有的以药汁合搅,有的以药和酒,并无独立的汤剂称谓,书中的“汤”指外用的药汤水。
“药品”的记载。药品一词,据考证首次见载于元代的《御药院方》(以宋金元三朝御药院所制成方为基础编制),记载御药院的职能“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以进御和供奉禁中之用”。之后,随着现代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药品的含义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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