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预付式消费已渗透到人们日常消费的方方面面。这种消费模式在为商家和消费者带来实惠方便的同时,也容易产生纠纷,商家“卷款跑路”的失信事件更是时有发生。“卷款跑路”现象遍布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洗浴和洗车等多个消费行业。因此,从源头上堵住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制度漏洞,预防商家“卷款跑路”,保护消费者权益已刻不容缓。
预付式消费模式是把“双刃剑”,缺点和风险也显而易见。其一,消费者履行义务的前置性限制了消费者选择自由。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下,消费者一次性将覆盖后续多次消费活动的金额支付给商家。消费者往往不得不继续接受商家服务。其二,商家履行合同义务的滞后性弱化了商家诚信履约的利益约束机制。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商家履约的滞后性悬空了消费者评价商家履约状况并针对违约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于是,消费者积极评价商家履约的主动地位,被迫转变为消极接受商家履约的被动地位。其三,消费者权利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合同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支付预付款前难以精准判断商家的后续履约能力,无法理性预测商家的违约风险。因此,消费者付费和接受服务的时间差滋生了消费者行权和商家履约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一旦商家在预付消费履行完毕前陷入破产境地或出现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就会导致消费者维权困境。
预付式消费模式存在严重的野蛮生长和恶意滥用现象。预付式消费模式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弊端:
商家滥用预付式消费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家通过语焉不详的“会员卡”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往往限制消费者权益,增加了消费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
商家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商家为节约成本,故意降低服务等级和标准、擅自单方面变更服务内容、借故暂停服务、缩短服务时长。
商家借故恶意毁约。在经营过程中,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等重组本是常态现象。有些企业借口不知情、迁址、装修、扩营、歇业、加盟、直营与合作等说辞,拒绝对原来的预付费消费者提供服务。
消费者追讨预付卡余额的维权成本往往高于维权收益。消费契约往往是以口头形式约定。一旦商家“卷款跑路”,消费者在追索预付卡余额时就会面临举证难的尴尬局面。
不少商家还缺乏预付资金安全保障体系,侵犯消费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不当阻挠消费者行使退卡权,不尊重消费者知情权,拒绝对消费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拒绝或怠于建立良好售后服务体系。
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预付式消费前,消费者要保持理性、成熟的消费心态,不能盲信推销话术。在接受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要保存相关票证和电子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就权利主张履行举证责任。消费者应及时关注商家的经营动态和信用状况,并在商家携款“跑路”之前及时行权止损。
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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