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将取消大理州妇幼保健院东侧通道占道停车泊位设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即日起
二、区域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东侧通道(拥军路至普陀路段)
三、相关提示
1.请有停车需求的市民自觉到州妇幼保健院停车场及东侧生态停车场停放车辆。
2.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法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即日起将对该路段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依法处罚及拖移。
3.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特此公告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 年12月3日
来源:乐行微大理
编辑:周华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视频《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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