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马佳妮)日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授予隆化县“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来,隆化县委、县人民政府积极响应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作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的有力抓手。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创森推进工作专班,确保创森工作有序推进。先后出台《隆化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任务分解通知》、《隆化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了全县创森动员大会、创森推进会、创森调度会等多项会议,安排部署、强化调度,推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隆化县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工程造林、森林抚育等工作,5大体系30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河北省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指标要求。全县森林覆盖率为59.01%,林木覆盖率达66.7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55%、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平方米、城区主次干道林荫道路率为76.9%、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2%,道路绿化率达到85.8%、水岸绿化率为86.8%、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100%、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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