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对我辖区内嘉闵线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嘉闵线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见附件。
二、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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