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墨垚
排版 / 小荆
在防治性骚扰方面,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也是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可见,民法典当中禁止性骚扰的规定不仅是对行为人的约束,也对用人单位提出了要求。
以案释法
案情简述:张某在某餐饮公司担任炊事员。2015年11月10日,张某的同事郑某在食堂过道触碰其胸部,张某遂向公司项目经理反映,表示郑某不仅摸过她的胸部,还曾经摸过她的腿,要求不和郑某分在一个班组。当月17日,由于“不和郑某一起上夜班”的要求连续3次被拒,张某选择了报警,并自18日起未再上班。同年11月23日,张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同月25日,餐饮公司作出《责令上班通知书》,随后以旷工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2016年2月,房山区仲裁委作出裁决书,裁决餐饮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万余元及300余元的工资差额。餐饮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解除了与餐饮公司的劳动关系,但无证据证明郑某确实对其进行性骚扰,判决餐饮公司无需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张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虽然本案中的事发处没有监控,也无其他人目睹张某所述的性骚扰行为,出警记录亦对该事没有认定,但郑某已经认可其触碰到张某胸部的事实,餐饮公司项目经理亦称郑某平时还对女员工说过“谁要生二胎,找我”这种“玩笑话”。张某考虑自身安全,提出不和郑某一起上夜班的要求合情合理。餐饮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本应积极预防类似事情的再发生,然而却对张某的请求不予理会,并以旷工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未尽到管理者的义务。
据此,二审法院判决餐饮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餐饮公司支付张某1.1万余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什么是职场性骚扰?
1、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包括企业内部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同级同事关系、客户与员工关系。
2、与性有关。包括直接的身体触碰、反复凝视身体敏感部位、发送有性意味的文字、视频、图像,以及以提拔或金钱为交换条件等行为。
3、并非局限在工作场所。在饭局、年会、KTV等非工作场合做出的不恰当举动,只要违背被骚扰者的意愿,使其感到被冒犯、侮辱或威吓,也属于职场性骚扰。
4、违背受害人意愿。受害人表现出直接拒绝、借口推辞或转移话题等意思表示。
5、并非仅限于女性受害者。民法典突破了性骚扰的性别限制,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受到性骚扰,均可平等适用条款,“反性骚扰权”已不再被视为女性的专属权利。
遭遇职场性骚扰怎么办?
1、拒绝沉默,坚决说不。
2、保留证据,积极维权。
3、及时报警,寻求公权力保护。
用人单位如何防治职场性骚扰?
1、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将防治职场性骚扰纳入员工培训和管理层培训,明确什么是职场性骚扰以及明令禁止职场性骚扰行为;定期对全体劳动者进行培训,明确对性骚扰行为的处罚措施,让劳动者认识到性骚扰的危害,一方面避免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另一方面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2、营造文明安全的工作环境
用人单位尽可能创建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避免设置独立或私密性过强的办公空间;避免在举办年会、团建时出现低俗化项目;合理合规的安装监控设备。
3、建立及时畅通的投诉机制
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对性骚扰投诉的调查和跟进工作,对于确实存在性骚扰行为的,应当及时做出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确保受害人的个人隐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