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都逃脱不了应该尽的责任,不过在一些特殊事件中,是否要赡养父母就成为了一个比较受关注的话题。
在天津一个地区,60岁的张大爷状告儿子张某要求其给付赡养费,并定期探望自己与生活上的照料和辅助,不过对于张大爷这个要求,儿子张某并不愿意去负责任,两者一直纠缠不清,直到10月20日在天津承办法官的调解下,父子俩终于达成协议。
据了解,张某之所以不愿意赡养张大爷,就是因为在上世纪90年代张大爷就与前妻离婚,张某只能和母亲生活在一起,2005年的时候张大爷再次结婚并且有了一个孩子,结果现在张大爷已经60多岁了,女儿在上初中妻子已经过世,张大爷疾病缠身丧失劳动能力,这时候张大爷将儿子张某告上法庭,希望张某能够给自己付赡养费。
对于张大爷的这个要求张某表示拒绝,张某认为父母离婚的时候自己还是一个未成年人,父亲从来没有关照过自己,双方之间没有任何来往,张某认为自己完全不必赡养父亲。
对于张某的回答法官还是比较认可的,法官也表示张某多年以来孝顺母亲,支撑家庭非常不容易,作为家里唯一的一个男人应该吃了不少苦;不过张大爷个人认为,因为婚姻失败,己确实忽略了对儿子的关心,不配做一个父亲,但是这么多年以来自己非常后悔,为了让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张大爷也希望能够和儿子重归于好。
最后法官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调解,法官告诫张某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状况的改变而免除,即便张大爷很早以前就已经离婚了,但张某还是有赡养张大爷的义务,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张某愿意承担赡养父亲的义务,并且积极帮助父亲和妹妹的生活。
对于这个案件,有网友认为这个当儿子的有点委屈,自己父亲没有尽到对自己的抚养义务,结果等父亲老了以后,自己还要去赡养父亲并且还要抚养同父异母的妹妹,对于这个年轻小伙子来说,压力简直是太大了。
笔者个人认为,虽然法官在调解中多多少少有些不合适,但总体上来说还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不管父母有没有尽抚养义务,但总归孩子的命是父母给的,当子女的去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也是比较正常的。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