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求员工把辞职同事的工作,接手过来一起做,员工拒绝却被开除,公司的行为合法吗?
今天咱们通过一个典型的真实案例来聊聊这个问题。刘某是某家报刊的投递员,恰巧有一位同事辞职,这时候公司领导要求刘某把辞职同事的工作接过来一起做。这样一来话导致刘某每天的工作时间要延长四个小时才能完成工作,所以刘某选择拒绝公司领导的安排。
公司方面认为,刘某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违反公司内部的员工奖惩制度,决定开除刘某。刘某不服,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获胜,获得赔偿。
仲裁庭,裁定公司的行为违法,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增加劳动者劳动时间和劳动量,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重要内容的形式。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是在本案当中,公司是直接强制刘某增加工作量,并没有和他协商,所以公司的行为违法,刘某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
第二,既然刘某拒绝公司要求是合法的,那么公司在以刘某违反单位员工奖惩制度为由辞退刘某,就是违法的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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