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9月10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进行为期一天的审理后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
“失去丈夫这7个月,家庭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周某春妻子李女士表示,在最艰难的时刻,她在半夜给办案民警打电话嚎啕大哭:“我一个月挣的钱,都不够赔(货拉拉事故车辆的车贷),我还有儿女要养!如果他有罪,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没有,希望你们尽快放人!”
每当遇到艰难时刻,李女士就会回忆她与丈夫周某春过去的日子,以此支撑自己走下去。她说,“正因为我们共同经历了一些磨难,所以我们选择相信彼此,再难都会好好走下去。”
“不会说漂亮话”的人
因过失致他人死亡——周某春的这次意外遭遇,在妻子李女士看来,某种程度上,也和丈夫的性格有关。在李女士眼中,丈夫周某春老实、木讷,不会说漂亮话。她告诉红星新闻,从2009年5月11日领结婚证至今,丈夫周某春很少给她送花,因为他“没有那么浪漫”。
在李女士印象中,周某春比较大胆的浪漫出现在2008年,彼时,他们都在深圳打工。李女士在工厂做工,周某春在餐厅做厨师。
2008年那年,李女士没有回湖南老家益阳过年,她在深圳过年。2008年2月14日前夕,周某春给她送花,还托人传话让她下楼去接,但李女士没下楼。
因为“还没打算和他在一起”,“不打算和他在一起,我就不会去接受他的东西”李女士说。
再后来,李女士去东莞的工厂上班,周某春也“追”到东莞,并承包一个餐厅的厨房经营。餐厅里,还有李女士的舅妈,在舅妈和其他老乡撮合下,他们“在一起”了。
2009年初,李女士发现自己怀孕,这把其母亲吓了一跳。获悉女儿未婚先孕,母亲将她“轰”出家门。李女士只好来到了长沙,借宿在亲戚家里。
“为何来到长沙?”面对红星新闻记者的提问。李女士笑了,她说,“人家说要对我怀孕这事负责呀。”她所说的“人家”,就是让她怀孕、后来成为她丈夫的周某春。
和母亲“冷战”几个月后,在亲戚“围攻”和努力做思想工作后,母亲终于不舍地掏出户口本,让女儿和“那个男人”登记结婚。那是2009年5月11日,李女士记得很清楚。
但对于岳母的“恩准”,丈夫周某春自始至终不会说漂亮话。哪怕到现在,每次他到岳母家都是跟着李女士一起去的,“他就像我的仔一样,进门就喊一声‘妈’,也不会说其他。”李女士这样形容周某春,“离开我家的时候,就一句‘我走了’。”
在李女士看来,丈夫厚道、老实,勤快,但不会说好话,且不会说好话是丈夫的“致命弱点”。“你内心里感激人家没用,不说出来,人家也没必要对你好呀。”李女士说,“我妈经常在我儿子面前说她不待见我老公。”
甚至,当年李女士仅3岁的儿子问外婆,“我爸去哪儿了?”李女士的母亲也直言,“你爸被关起来了!”以至于,儿子整天念叨着:“爸爸被关起来了。”这令李女士哭笑不得。
▲坠亡的车某某和乘坐的货拉拉
女婿让女儿未婚先孕,突然将岳母一军,让其措手不及,这是岳母不喜欢这个女婿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包括李女士的母亲和外界其他一些人看来,他们不般配。
李女士直言,“我是大专学历,他是初中学历。”此外,身高方面,周某春和她一样,只有1.6米。“我穿平底鞋的话,我们一样高。但我穿高跟鞋,可就比他高了。”李女士说。
此外,李女士家境也算可以。李女士有个哥哥,但在她16岁时,彼时21岁的哥哥就过世了,她成了事实上的独生女。家人对这个独生女疼爱有加,在县城买了房子后,也搬到城里居住。
李女士嫁人后,母亲就和在工厂从事电工工作的父亲一起过日子,李女士担心母亲孤独,所以2009年,女儿出生不久,就让母亲一直带着。后来,女儿长大回长沙上学,在益阳的母亲感到有些落寞。
二胎政策放开后,别人就鼓动李女士再生一个,这样,就有人陪在她母亲身边。所以,李女士和周某春在3年前生了个儿子。
“我妈已经70岁了,还帮我带儿子。”李女士说,“但我老公一句漂亮话都不会说,比如‘妈,你辛苦了’这样的话,他也说不出来。去我家,都是跟着我屁股后面去的。”
差点撑不下去
李女士这个“不会说话”的丈夫比她小3岁,但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不做厨师后,改搞运输了。”李女士说,丈夫帮菜鸟驿站等运快递。
此外,用业余时间,周某春通过货拉拉接单拉货,一个月总共能挣上万元。这背后是周某春的勤快付出。“他好舍得搞!”李女士说,跑一趟只赚几十元的货,他也会去拉,甚至菜市场的垃圾需要运输,他开着面的二话不说就去了。
此外,周某春表哥在长沙做装修,也有些货物让他帮忙运送,同时也会推荐一些拉货的活给他。
▲庭审现场
这样,他们的小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2016年,他们贷款买了一套房,每个月要还约1500元,对他们夫妻来说压力不大。但周某春因过失致人死亡被抓起来后,李女士的“天”就塌了。
“我在公司负责出货质检这一块,每月就2500元至3000元。”李女士说,“老公被关起来后,车贷还没有还完,每个月我要还3011元。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月收入不够还车贷,还要养儿女,每每想到这些问题,晚上都睡不着,会嚎啕大哭。”李女士说,丈夫运货的车是去年9月首付1.5万元买的,月供为3011元,车贷共计要还3年。但运营5个月后,突然遭遇了此事。
丈夫周某春进去后,李女士咬紧牙关,用积蓄还了3个月的月供,后来就挺不住了。她赶紧和办案民警要求退出被扣押的车子,随后找到租车公司申请退车。
租车公司方面开始并不同意,因为“合同没到期”,而且“一辆事故车,没人要。”
李女士着急了,赶紧打报告反映自身家庭困难的情况。所幸,租车公司最后同意了。“否则,我抱着一推废铁,每月还要还贷,实在活不下去了。”李女士说,快支撑不住的时候,她和女儿说,“好累!”
▲岳麓区法院入口
9月10日,为期一天审理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早前负责和媒体对接的车某某亲属,但对方一直未接电话。
坠车的女孩不幸离去,而“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的周某春,也为此付出了其个人和家庭的沉重代价。
延伸阅读
今年2月,“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9月10日,乘坐货拉拉坠车身亡的女乘客车某某去世恰好7个月后,此案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开庭。
事件回顾 今年2月6日21时许,周某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单后,在给一名23岁女孩车某某搬家途中,因装货等待时间过长和偏航等问题,引发双方不满并诱发悲剧。 据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今年3月3日通报,当车辆行驶到长沙市林语路曲苑路口时,车某某再次提出车辆偏航的问题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 此后,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 车某某从车窗坠车4天后,即2月10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司机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9月10日,车某某去世恰好7个月后,此案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开庭。
▲坠亡的车某某和乘坐的货拉拉
01被拒绝的付费服务
9月10日早上6点,现年41岁的李女士就醒来了。除给女儿做好早餐,送女儿上学、收拾家当外,她今天还要到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听庭。
“昨晚,我就向公司请假了。”9月10日早上,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希望丈夫早点获释,因为她觉得“我老公真的很冤”。
过去的7个月对于周某春妻子李女士来说,是从没有过的漫长。“每天都过得很辛苦,很艰难。”开庭前夕,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2008年和周某春在深圳打工认识,随后生育两个小孩,过着平淡生活,但这种平淡在今年2月被打破。
彼时,“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引发极大关注,互联网上各种流言蜚语铺天盖地,人们猜测是因女孩在车上遭到非礼才导致她坠车窗身亡。
“当时舆论和各方面压力很大。”李女士直言,“但我始终相信我老公,我知道他为人。”
随后3月3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通报显示,车内未发现打斗痕迹。此外,受害人死亡后经法医学检验,衣裤未发现撕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从警方通报看,这次意外是彼此在搬家过程中产生怨气,导致彼此冷漠、不信任,甚至引发恐惧而产生。
通报显示,周某春通过手机APP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某搬家订单:将东西从岳麓区天一美庭小区搬到步步高梅溪湖国际公寓,总费用51元,其中车某某支付39元,平台补贴12元。
两人见面后,周某春问车某某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车某某拒绝,自己从1楼夹层先后15次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运到车上。
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某快点,因为“货拉拉平台有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但车某某“未予理会”。
装好后,开车前往目的地时,周某春又问坐在副驾驶室的车某某是否需要卸车搬运服务,但再次遭到车某某拒绝。
这意味着,这次长达11公里的搬货总里程,周某春收获到的总费用是51元,没有任何装卸服务费。此外,还“顺带”了车某某。
周某春妻子李女士9月9日晚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车某某在下单时并没有填写“跟车1人”的事项,也就是说,契约关系中,她老公只负责拉货,没有明确要提供拉人服务,但好心顺带却引发对双方都不利的大麻烦来。
“如果我老公坚持让她自己打车过去,可能就不会有这事了。”李女士说,“这事带来的不幸,我们家也很冤呀。”
在外界猜测中,除拉货,没有装卸业务的周某春内心是不满的。不过,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没有冲突,也没有明显表露出不满,可能没有那么热情。”
但从警方通报看,周某春对不需要付费搬运的车某某说到,按照货拉拉平台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时,“车某某未予理会”。
▲车某某家属提供的线路对比图
02被偏航的路线
警方通报显示,周某春提出付费搬运和卸车服务均遭到车某某拒绝,而其提到司机等待超时会额外收费时,车某某也“未予理会”。
在此背景下,周某春态度似乎也不友好。据警方通报,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为了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平台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
对此,车某某两次提出了车辆偏航的问题,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出对车某某不满。
当车行驶到林语路曲苑路口时,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同样“未予理睬”。
随后,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将身体探出车窗外,但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立即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
最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车后,周某春拨打120前来抢救。4天后,即2月10日,车某某去世,年仅23岁。
据李女士介绍,丈夫2月6日被派出所带走问话后,2月8日晚上曾放出来。“那晚,他自己走回来的,走了20-30分钟才回到家,因为被带去问话的时候,手机被收起来,身上也没钱。”李女士说,“他一进门就说,没事了,搞清楚了,那个女孩也醒过来了。”
没想到,两天后,女孩去世。舆论风口中,周某春再度被警方带走。
从警方通报可以发现,两人的命运从下单开始交集,并存在着不断的隐性冲突:周某春提出付费装卸和等待超时额外收费的诉求,车某某“不予理会”。车某某对偏航四次提出质疑,周某春先是“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达不满,再到“不予理睬”……可见这次搬家过程中,他们并不愉快。因不愉快、冷漠和偏航,最终诱发了误会和恐惧,悲剧发生了。
没人了解车某某当时心生的恐惧究竟从何而来?李女士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她所说的偏航的这条路就在我家门口附近,是有点黑,但我们经常走,很熟悉,没什么可怕的,但她可能想的不一样。”
警方通报也显示,偏航路线尽管比导航路线多走0.5公里,但少走4个红绿灯,可节省4分钟左右。
“假如我老公坚持让她自己打的就好了,她毕竟没有下单‘跟车’。”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遗憾的是,现实没有“假如”,偏航的路线,终究带来了彼此都已偏航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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