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大致的情况是,王某龙与易某两人系夫妻关系,2020年10月13日,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王某龙双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案发后,王某龙将易某的尸体装入行李箱后抛入赣江,还假冒易某的身份回复他人信息,一审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的,优先适用死刑,其次才是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杀人行为并不复杂,根据判决书显示,杀人手段是被告人用双手扼住颈部导致被害人机械性死亡,并没有描述是掐住脖子,从行为方式来看,跟很多杀人案件的残忍程度是无法相比的,笔者曾辩护过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全身有多处创口,颈部被菜刀砍开,喉部裸露,场面很血腥。
本案中,行为人事前没有预谋,动机是防止易某离开,没有使用工具。致命的关键是,案发后被告人将被害人的尸体装入行李拉杆箱投入赣江,作案后与朋友吃喝娱乐,欺瞒亲友,更加刺痛了被害人家属,也为公众所愤。
三、本案中,被告人“该不该死”,是不是“必须死”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判处死刑较多的犯罪之一,属于民众熟知的传统罪名,杀人者死的刑罚观念深入人心,据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记载:汉高祖刘邦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杀人就得死。
本案中,被告人该不该死,“该死”,因为家庭琐事,双手扼住妻子的颈部,放任妻子死亡结果的发生,案发后不主动投案自首,将被害人的尸体投入赣江,毁尸灭迹,逃避刑事处罚,事后还去找朋友喝酒,很坏。判死刑的理由足够了。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们的角度不同,辩护人的目的是查清事实,正确适用刑罚,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罪大恶极的人也有合法权益,“杀的理由足够了,还有没有不杀的理由。”
我们国家虽然保留了死刑,但整体的刑事政策是“少杀、慎杀”。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何谓罪行极其严重,笔者认为至少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实质要件:“一是指犯罪性质极其严重,二是犯罪手段、后果等情节极其严重,三是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
本案中有几个从轻处罚情节,但是不足以保命。
一审判决认为:“王某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严惩。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王东龙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但王某龙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与朋友吃喝娱乐,抛尸灭迹,欺瞒亲友,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对王某龙不予从轻处罚。”所以要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9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上述法律的规定,仅仅是可以从轻处罚,从该判决理由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审法院认为王某龙的犯罪性质属于恶劣,并非犯罪性质极其恶劣。认定其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的理由是,被告人作案后与朋友吃喝娱乐,抛尸灭迹,欺瞒亲友,无悔罪表现。尽管本案是由于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但是不足以从轻处罚。
本案一审判决未生效,被告人表示不上诉,本案还有死刑复核阶段。本案如果没有抛尸行为,竭力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终是可以保命的。
该判决更多的是考虑被告人的事后表现,以及被害人家属并不主张民事赔偿,社会矛盾没有化解,所以被判处极刑。
四、关于死刑适用问题的思考
刑罚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功能,死刑的适用对于未犯罪的人具有预防和震慑作用,但是对于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由于判处极刑的不可逆转性,无法对行为人本身起到预防和改造作用。
贝卡利亚认为:“死刑虽然具有强烈性,但是不能持久的触动人们的心灵,不具有反复性,根据人的感官直觉,一项事务需要持续反复才能印入人们的脑海,死刑犯的场面虽然可怕,但使一个罪犯的自由陷于长期和苦难之中,这种漫长的苦难才是制止犯罪的最有强烈的手段。”
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来看,一个国家的法治现状,社会治安情况,民众的刑罚观念,决定了是否保留死刑的适用。
结语:这个案件带给我们的思考很多,被告人被绳之于法,正义得到了声张,民众呼吁的结果也实现了,但正如被害人母亲张女士所言:“唯一的要求就是判处王某龙死刑,再多的钱也换不回来自己女儿的命了。现在看到了判决结果,说不出自己是什么心情,一下子也茫然了,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去生活,甚至不知道自己继续活下去的希望是什么。此前一直焦急等待着法院判决,现在等到了结果,她的心也空了。”
对于被告人而言,他以这样的方式走完自己的一生,对他的家庭而言,无疑也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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